6.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家庭餐馆连锁经营。日本的餐饮连锁企业主要有四种形式:即直营连锁(rc)、加盟(特许)连锁(fc)、自由连锁(vc)、合作连锁(cc)。coco’s日本公司发展家庭餐馆在茨城县主要采取直营连锁(rc)的形式,由公司直接投资,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各连锁餐馆没有人、财、物权。在外地难以直接实现由公司总部进行商品配送的餐馆,主要采取加盟(特许)连锁(fc)的形式,加入特许连锁的企业都与 coco ’s日本公司订立合同,公司允许加盟的连锁店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统一的餐馆名称、经营商品和服务的标准、规范和技术决窍,公司也要向加盟连锁店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而加盟餐馆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统一规范的经营,实行统一的招牌、统一的价格、统一的菜单和统一的口味,统一的装璜和店堂环境,统一的服务,并向公司总部交纳一定的使用费用。从经营效果来看,两种类型的连锁经营餐馆效果都是不错的。特别是加盟连锁店的扩展,扩展大了coco’s公司的经营地域,利用了加盟方的资金和设施,在加速coco’s公司连锁企业的超常发展的同时,对传统的日式餐馆进行了有效的改造,实现了互惠共利,共同发展。7.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范。coco’s 公司认为,人是餐饮连锁店的第一要素,顾客到餐厅来,不仅是享受美食,更重要的是要感受到一个温馨的环境。因此,必须使顾客感到心理的满意。同时, 餐饮连锁经营的标准化实现, 必须有客观的标准与规范可循。coco’s日本公司在引进美国公司管理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自己一整套的作业标准和管理规范、行为守则。从 coco’s 公司的管理体制来看,coco’s 董事会——社长——有关业务部门——地区长——店长——店经理——服务员,每个职位各负其责,分工明确。从管理制度而言,为保证连锁经营的统一,建立了自己完善的条例规章和严格的执行制度。8.有效地利用社会化的分工与协作。餐饮连锁经营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工厂化生产和现代化配送中心。coco’s 公司尽管在店铺内完全实现了点菜、订货和日常的管理工作的计算机化,并且微机管理软件已经更换了第四代,但对有 260多个店铺的大型餐饮连锁企业来说,coco’s的中心厨房(加工配送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尚未发挥效益。该公司开业以来一直依赖于卡斯美物流中心、国分物流中心、以生产经营调味品为主的qp工厂及其物流中心进行饮食产品的初加工和预制作。日本发达的社会化、现代化的分工与协作,为coco’s公司的发展初期, 节约了建立自己中心厨房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这也是使coco’s 公司家庭餐饮连锁餐馆得以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
二、 coco’s 日本公司发展家庭餐馆连锁经营对我们的启示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来看,正处于较快的增长时期,国有、集体、合资、私营、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在共同推动着餐饮行业的繁荣和发展。连锁经营作为一种有生命力的经营形式在餐饮行业发展很快。在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连锁经营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上海荣华鸡、北京全聚德等一批国有餐饮连锁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餐饮连锁经营快速发展中也存在着不讲效益、一哄而上等问题,特别是国有餐饮企业面对着迅速变化的市场环境,缺乏应变能力,政府对餐饮连锁经营的发展,也缺乏必要的指导和规范,制约了国有餐饮连锁经营的快速、健康发展。1.因势利导,积极发展。发展餐饮行业的连锁经营,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国有餐饮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通过发展国有餐饮企业连锁经营,逐步改变目前国有餐饮企业小、散、效益低的局面,不断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在日益扩大餐饮业市场占据一席之地,是一条国有餐饮中小企业改造和发展新型大型餐饮连锁企业的有效途径。政府要通过制定《餐饮行业发展规划》等法规条例进行正确引导,鼓励国有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同时餐饮企业对连锁经营的发展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一哄而上,把开新的分店与发展连锁经营混为一谈。由于我国国有餐饮连锁经营刚开始起步,可借鉴 coco’s 日本公司发展连锁经营的经验,发展加盟连锁,与国际上较大、经验丰富的连锁公司合资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抢先占领市场。同时要选择适当的连锁经营形式,积极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中餐连锁经营,解决好标准化生产经营的问题,满足人民的多样化消费需求。2.抓住关键,梯次推进。国有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一是要选准目标,市场定位准确。无论是快餐,还是家庭餐馆,都是我国餐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因地制宜,不要追风头。要引进或开发出有自己独特风味的品种,并能以简单化、差别化、标准化、工厂化的生产经营吸引相当的客源,再逐步向规模经营发展。二是要抓住厨房设备、统一供货、规范服务、统一店名、统一菜单、统一价格等等关键环节,率先实现连锁经营。三是要因地制宜,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的省会城市可以在发展国有餐饮连锁经营方面先行一步。3. 转换机制,减政放权。改革开放以来,在扩大企业自主权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国有餐饮企业活力明显提高,但与“三资”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在竞争中仍处于不平等地位。在税收、设备进口方面,国有餐饮企业享受不了“三资”企业、私营、个体企业的优惠;同时还要负担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等社会责任,承担各种不合理的摊派。因此,要提高国有餐饮企业活力,在发展连锁经营的同时,还要给国有餐饮企业松绑,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为各种经济成分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4.政策扶持,重振雄风。要促进国有餐饮企业连锁经营的发展,必须扶植一批有一定实力的国家队,以这些大型餐饮企业为龙头,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餐饮连锁企业。对这些国有企业发展餐饮连锁经营,国家应给予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