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大学生就业
日前,国家多个部门共同出台创业新规,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整体就业。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 本市制定的创业政策更加优惠,惠及范围更广。比如,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鼓励自主创业
鼓励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征地农转非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自主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对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同时免交涉及工商登记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市场内从事食品经营的,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为场内食品经营者到卫生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场内食品经营者可凭市场主办单位统一申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执照。鼓励个体工商户向私营企业转制。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在主要投资人不变的情况下,按“一歇一开”的简易程序办理,其名称可延续使用。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转让其名称或字号,转让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受让方凭名称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准名称。
放开经营领域
支持自然人与企业法人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公司和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公司,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对申请人申请开办商品市场、要素市场、专业企业市场和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市场实体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办理注册登记。对新开办市场的申请者,在符合当地城建规划或地方标准的条件下,一律实施企业登记,简化市场开办程序。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办理企业经营范围注册登记。支持服务外包、综合商社、国际保理、国际物流、非金融租赁等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放开汽车租赁经营,凡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可分期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0%即可登记注册。具备生产条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首次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的10%可先行登记注册,2年内全部到位。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可申办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对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营业执照,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放宽股东出资方式
允许以股权、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国有投资权益、债权以及主管机关批准转让的采矿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国有投资收益、债权、采矿权等作价投资的最高比例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经合伙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技能、管理等生产要素作价出资设立合伙企业。
一照能够全市通行
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对不需要前置审批的,允许企业凭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企业注册地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县注册经营。
放宽企业住所权属证明限制
对产权人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经当地政府或者派出机构、合法市场的主办单位、开发小区(含工业小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企业即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允许经过物理分割的同一法定地址注册多家企业。
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
企业名称可以不受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排列顺序的限制,只要不与其他在先权利发生冲突、不致引起消费者误解、不涉及到禁止条款或不良文化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形,均允许使用。坐落在滨海新区内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冠用“天津滨海新区”的名称,企业可将“天津”“滨海新区”和各功能区连用作为行政区划使用。放宽企业名称登记中有关使用行业或经营特点用语限制,允许进出口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贸易” “进出口”等行业用语。对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认可但尚未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行业的企业,允许其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如“创业投资”“物流”“国际保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