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电视购物行业观察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消费者张先生最近很郁闷,他前不久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款全国联保的手机,拿到手时发现出了问题,如今找不到人“买单”。记者获悉,随着电视购物带来的方便,也频繁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在维权过程受到重重阻碍。
时尚的消费频招烦恼
前不久,喜欢时尚的李小姐收看一则电视购物广告时,相中了一款项链。广告称该项链含有3克黄金(205,0.76,0.37%),并永不褪色,遂花近500元订购。不料戴了数日后发现,项链实际上是变色的,脖子上还出现了印痕。她找一家珠宝行鉴定,发现项链里面没有含金量。李小姐去找快递公司交涉,快递公司说他们只负责代收货款,不负责产品质量。她找商家交涉,也无结果。
家住汉口万松园路的王女士,通过电视购物后订购了一款清洁机,说明书注明“充10个小时的电可至少工作25分钟,第一次使用需要先用完剩余的电”。王女士照做后,清洁机用了还不到10分钟就“罢工”了。王女士连忙给经销商打电话反映,对方先是推搪,后来电话总是忙音。
类似于张先生、李小姐和王女士的遭遇,并不鲜见。频有读者反映,他们通过电视购物买来一堆烦恼。
四类难题挡住维权路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如今,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在持续上升,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1.5%。其中,商品性能与电视广告不符、经营者不兑现服务承诺、产品的售后服务不到位等,成了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但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受到重重阻碍。
据介绍,消费者维权面临四类难题。一是广告中承诺货到付款,但速递公司代收货款业务实是“先收款后验货”;二是某些经销商不给消费者开发票,消费者甚至提供不了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三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约定无证据,大多数消费者在电话订购商品时不会进行录音;四是不少电视直销总部在异地,消费者因难以有时间和精力进行“远程维权”。
“电视直销产品的消费者一旦遇到问题,维权成本很高,也耗费人的精力,绝大多数人只能哑巴吃黄连,最终不了了之。”工商人士如是说。
谨慎消费:无奈的选择
据悉,在2008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下令暂停了丰胸、减肥、增高等5类电视购物广告的播出,但是从实施效果来看,并不理想。“你打开电视,各种电视购物广告铺天盖地,消费者难辨真伪,常常出现消费纠纷。”一名工商人士称。
“电视购物目前还真不好管。”他说,广电部门负责对购物频道(节目)的开播审查,工商部门负责电视购物广告片的审查,但由于“属地管理”的体制原因,广告片的审查在全国市场上往往是分割的。工商部门想要管好这件事,单靠“本地作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电视购物处在一个起步与发展的阶段,市场环境有待完善,消费者“下单”之前要对商家的资质、诚信度及售后规定等了解清楚。
一些消费者建议,如今网络购物就交易模式作了探索,如采取第三方的“支付宝”交易等,电视购物也应该从交易模式上创新,或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