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如今已成为越来越多人选择的购物方式之一,但是目前购物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让消费者不满意的地方——在接到快递公司送来的商品时,买家往往要求“先检查商品再签收”;快递公司则要求消费者“先签收再验货”。网购究竟是先验货后签收,还是先签收后验货?近日,南宁的黎先生宁愿迟一些收到商品,也要向快递公司“先签收后验货”的行规说“不”。
网购要先签收后验货不久前,黎先生网购了一件商品,卖家通过一家快递公司送货上门。7月10日上午,快递员将商品送到他家后,要求他先签字再拆开包装检查商品的质量以及是否受损。
包裹外包装上明明写着“确认商品完好后再签收”,如果签字后才发现商品有问题,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承担?黎先生当场拒绝了快递员的要求,但对方称“这是公司规定”,随后便拿起商品离开了。
黎先生将此事反映到快递公司,不想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收货人要先签了字,才有权拆开包装,快递公司只负责外包装完好。”
这家公司对客户赔偿承诺的第三条规定: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黎先生认为,这是快递公司的霸王条款,目的是想逃避责任。
对于收货人“签收”和“验货”的先后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几家在南宁有业务的快递公司。一快递公司客户服务员回答称:“那肯定得先签收,然后再拆包验货。如果收货人不签收,快递物品就不属于他的,他也就无权拆开包裹验收,这是我们的行规。”其他几家快递公司的答复与上述说法基本相同。
签收后物品损坏难索赔
今年6月底,通过网络购物的刘女士就遇到了签收后发现物品损坏索赔难的麻烦。
刘女士网购了一套化妆品,快递公司将货送到时,她签收后拆开包装才发现其中有两瓶化妆品损坏了,快递公司称收货人已经确认签收,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叫她找卖家理论。卖家却称,他们是要求收货人先验货再签收的,对方已经签收,卖家对此不予赔偿,又将她推给快递公司。就这样来回折腾了一个多月,关于赔偿的问题仍没着落。
与刘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蒋先生。今年5月,他在网上买了一款电脑显示器。快递公司送货时,其外包装并没有任何破损,签收后拆开包装才发现,显示器的屏幕有裂痕。卖家称:“货送出去的时候是好的,肯定是半路出了问题,所以说要先验货再签收,但现在你都签了字,就没办法了。”然后建议客户向快递公司索赔,而快递公司则认为,客户签收时,外包装上并没有明显的挤压、破损,而且对方已经签收,依据快递公司的有关规定,客户在签收后才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就这样,关于赔偿问题快递公司和卖家相互踢起了皮球。
网购物品须慎重
鉴于网购物品容易出现的以上纠纷,南宁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工作人员谈到,由于目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对快递公司送到收货人手中的商品到底是先验货还是先签收的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一旦产生纠纷,往往只能凭卖家和快递公司之前给消费者的承诺作为依据,消费者常遭遇索赔难的问题。
此外,目前这类纠纷有不断增多的趋势,消协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须慎重。为了减少风险,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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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中,对最常见的关于包裹、快递到底是先验视后签收,还是先签收后验视的问题,该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其他寄递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派送除信件外的邮件、快件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当面先验视后签收。验视后邮件、快件的内件如出现短少、损毁、品名不符或者其他质量问题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广东也因此成为邮政政企分开后第一个在地方立法方面取得突破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