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要获得经济上的快速发展,当然不能仅靠自给自足,招商引资当然是一条更为便捷的途径。然而,当所有的地区、所有的城市都寄望于通过招商引资的借力来获得跨越式发展时,“商”与“资”自然成了饱受追捧的香饽饽,而为了招到珍贵的“商”,引来稀缺的“资”,地方之间激烈角逐,恶性招商自然也就在所难免。
不过,按道理,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毕竟应该和争夺市场的企业有所不同。即便不同地区的政府也和相互竞争的企业那样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和算盘,但既然是政府,应该更有组织性,更容易相互协调才是,即便存在利益上的冲突,也应该更容易通过上级政府的协调和规划来化解,而不必如同企业那般,不惜两败俱伤,也要“恶性竞争”以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之地。
更何况,招商引资应该说仅仅是地方政府的一项副业,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最关键的职责当然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维护好国家和公众的权益。在这方面,土地政策、税收政策,显然是最为关键的国家政策,更是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众福祉的底线,无论任何时候也不应该让步。
然而,为了一项招商引资的副业,地方政府居然可以置国家政策的底线于不顾,甚至不惜让渡地方的土地和税收的权益,并导演出一幕幕日益升级的“恶性招商”大戏来。现实中,恶性招商还不仅仅是零低价和低税率,以环境为代价把招商引资演绎成“招污引脏”的也不在少数,不难看出,尽管完成了招商引资指标的地方,经济指标“看上去很美”,但是,如果将土地、税收乃至环境的代价折扣的话,究竟是赚是赔恐怕还要另算。
要说,地方政府当然不是傻子,那么,为何却对明显有违国家政策,甚至不利于一地长远发展与公共利益的“恶性招商”依旧乐此不疲,宁愿吃亏也在所不惜呢?
不难看出,当经济指标、GDP数据成为地方发展的唯一指标,甚至成为地方官员绩效考核和升迁的重要依据时,如此“唯GDP是举”的畸形政绩观导演出不顾大局、甚至出卖和让渡公共利益的“恶性招商”,也就并不奇怪了。从这个角度来看,真要遏制和叫停上述“恶性招商”,只有先改变并扭转畸形的政绩观,“恶性招商”才有望从根本上得以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