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银监局建议百姓最好不要参与此类投资2006年年初,一夜之间,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官园批发市场周身布满了耀眼的广告,醒目的“全款5万元、现铺现发钱”、“8%年回报率逐月返现,3年返还全部投入”等广告语招来很多路人关注。
然而,有些市民在对投资方案的高回报率表现出强烈投资意愿的同时,也不免感到担忧:“5万元3年后变6.2万元,这有点像天上掉馅饼了,可信吗?”“风险有多大?合不合法?涉不涉及多年前卷走无数百姓血汗钱的非法集资?我要问清楚才行。”8%年利率高回报令人垂涎欲滴现在,官园批发市场三层的一侧已经改装成了如售楼处般环境典雅的大厅,成立了专门的咨询部门。市场还抽调出以前的市场管理人员充当“投资顾问”,专门为普通投资者介绍这种高投资回报方案。记者在一个普通工作日上班时间来到这里的时候,看到有四五个投资者在大厅内与投资顾问交流。
“投资者以承租商铺的形式出5万元,然后把商铺委托给我们经营管理,每年返还给投资者8%的固定回报,并在3年后将5万元全额返还给投资者,这就是我们向社会全面推出的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的主要内容。”官园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永聪说,官园市场计划招募在总共2000个商铺中的1000个商铺的投资者,自推出以来投资十分踊跃,目前已签订了480个商铺的承租合同。
记者发现,投资者与官园市场签订的并非两方合同,而是包括出租人(甲方)——北京精华国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人(乙方)——投资者和受托方(丙方)——北京市官园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三方协议。李永聪解释说,精华物业和官园市场的法人代表都是赵惠川,一个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另一个从事市场管理和商品销售。当记者问及为何不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金时,李永聪告诉记者,精华物业并没有取得官园批发市场这块地的产权,它只是与中国印刷总公司北京新华印刷厂签订了租用该地至2047年的合同。
在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的三方协议书中,记者看到,承租人在签订该协议前要向精华物业交付3年的押金(5万元或更多),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二个月起,官园市场开始向承租人返还收益,如若投资5万元的话,每年除其中一个月返还700元外,其他月份均返还300元,直到3年后协议终止。
北京市银监局建议百姓最好不要参与此类投资2006年年初,一夜之间,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官园批发市场周身布满了耀眼的广告,醒目的“全款5万元、现铺现发钱”、“8%年回报率逐月返现,3年返还全部投入”等广告语招来很多路人关注。
然而,有些市民在对投资方案的高回报率表现出强烈投资意愿的同时,也不免感到担忧:“5万元3年后变6.2万元,这有点像天上掉馅饼了,可信吗?”“风险有多大?合不合法?涉不涉及多年前卷走无数百姓血汗钱的非法集资?我要问清楚才行。”8%年利率高回报令人垂涎欲滴现在,官园批发市场三层的一侧已经改装成了如售楼处般环境典雅的大厅,成立了专门的咨询部门。市场还抽调出以前的市场管理人员充当“投资顾问”,专门为普通投资者介绍这种高投资回报方案。记者在一个普通工作日上班时间来到这里的时候,看到有四五个投资者在大厅内与投资顾问交流。
“投资者以承租商铺的形式出5万元,然后把商铺委托给我们经营管理,每年返还给投资者8%的固定回报,并在3年后将5万元全额返还给投资者,这就是我们向社会全面推出的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的主要内容。”官园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永聪说,官园市场计划招募在总共2000个商铺中的1000个商铺的投资者,自推出以来投资十分踊跃,目前已签订了480个商铺的承租合同。
记者发现,投资者与官园市场签订的并非两方合同,而是包括出租人(甲方)——北京精华国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人(乙方)——投资者和受托方(丙方)——北京市官园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三方协议。李永聪解释说,精华物业和官园市场的法人代表都是赵惠川,一个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另一个从事市场管理和商品销售。当记者问及为何不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金时,李永聪告诉记者,精华物业并没有取得官园批发市场这块地的产权,它只是与中国印刷总公司北京新华印刷厂签订了租用该地至2047年的合同。
在托管式商业投资计划的三方协议书中,记者看到,承租人在签订该协议前要向精华物业交付3年的押金(5万元或更多),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二个月起,官园市场开始向承租人返还收益,如若投资5万元的话,每年除其中一个月返还700元外,其他月份均返还300元,直到3年后协议终止。
中国银监会新闻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内部尚未明确非法集资由哪个部门监管。对于咨询和举报者,北京范围内可以找北京市银监局,如果确属非法集资,由北京市银监局上报中国银监会。
资的监管职责问题也不是很明确,不过可以确定的有两点,第一,非法集资行为要由中国银监会认定;第二,北京市银监局不接受个人举报非法集资现象的情况,如果要举报也要由当地地方政府来向我们举报。”北京市银监局负责对外发布新闻的一位负责人则向记者解释说,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由银监会牵头,公安机关、工商机关等共同认定。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这一程序“还存在一点问题”。他解释说,依照规定,北京市银监局的监管权力限于辖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带人过去,企业(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不理我们。”记者询问如何投诉时,这位负责人迟疑了一下说:“投诉存在难题。”北京市银监局建议百姓最好不要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
据了解,在2003年前,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理程序为:先由人民银行调查核实,然后提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03年4月人民银行分拆出银监会之后,虽然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都表示此事由银监会主管,但一直没有明确。“没有成文的说法,在实际操作中没法办。”北京市银监局人士说。
当前商铺、酒店等投资已形成一股热潮,在各地也出现一些借投资之名行集资之实的案子,前不久媒体曝光的一些造林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就曾引起各界关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法律事务部人士告诉记者,除部分明显违法的属于非法集资范畴外,这些项目往往处在灰色地带。
依照国务院1998年发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凡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都属违法行为。同年,国务院还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法博士告诉记者,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和人民银行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对“非法集资”界定并不是很严格。“近几年来在监管上采取出问题的时候就严查,不出问题的时候就放松的态度。”再者,这些规章是在1998年“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出台的,当时国内金融“三乱”问题严重(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国外则是东南亚金融风暴的突然爆发。如今时过境迁,规章已显得不合时宜。尤其去年以来,人民银行为民间融资松绑正名,一些地方对民间融资采取“无为而治”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非法集资的监管。
“现在的开发商也很精明,有律师做参谋打法规和政策的‘擦边球’。建议百姓不要参与此类投资,因为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位人士告诉记者。
无为而治不是不作为。他表示,此类项目直接面向公众,影响巨大。国家应该尽快完善立法,以免非法集资行为蔓延对金融秩序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