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美薇当初采取的是一种“零费用整店加盟”的方式,按美薇方面的解释,简单地讲就是一个成功经营店铺完整的复制。它确保每一家店都是统一的风格、统一的产品、统一的服务、统一的价格等。图为某加盟展一角。 本报记者 王 越/摄
美薇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而其与各加盟商签订合同的时间大多集中2008年间,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美薇国际纤体”商标尚在“待审”中,并没有注册,而且申请的权利人为北京中创全程商务公司。
成功的特许连锁,悠久的品牌文化,崭新的财富模式,睿智的经营团队,以及集团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国际化背景,着实让从未见过这种“跨国财团”的徐大姐们为之动容。
“一切前期运作筹备,是美薇的事;不见效毫发无损,是顾客的事;坐店赢利,才是加盟商的事。”看来天上还真会掉“馅饼”,而且还结结实实地就砸在了这十多位(将来或许会更多)幸运儿身上。只不过一年前是因共同的梦想而彼此相识,一年后却是为了维护共同的权益而相聚。
6月初,在北京陕西巷的某个小旅馆里,中国商报记者见到了这群曾经的“幸运儿”。她们尽管来自全国不同的地方,有山东济南的、湖北襄樊的、安徽淮北以及福建南平等地的;年纪不尽相同,但脸上同样都写着失落与疲惫……
在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里,除了放下两张窄窄的床和一台21英寸半新的电视,再加上几个当事人,当记者进入后,房间突然显得有点拥挤。那台明显老化的电风扇尽管已经开足了马力,但仍难照顾到每一个人。
这显然与她们一年前慕名来京参观、洽谈加盟事宜时的景象有着天壤之别。一位来自安徽淮北的杨大姐告诉中国商报记者,“那时我们也住着星级酒店、享受着星级服务并做着充满星光的梦,但没想到这么快就沦落到两人、甚至三人住一小房间的境地,而且现在也只能如此了。”
据杨大姐透露,她们这次来京维权的十几个人,基本都已经破产了。“大半辈子的辛苦积蓄,有的还是东挪西凑的,现在全搭进去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给美薇加盟闹的。”
曾经的“幸运儿”已变成了现如今的受害者(她们自认为)。说起目前的窘境,杨大姐们难免激动。但在经过这一年的风风雨雨后,她们的神情里尽管仍有些许的无奈与愤怒,但也更多了份冷静与执着。
杨大姐说:“这已经不是她们第一次来京维权了。前两次都是零零散散的,这次不同地方的受害者都聚集了,主要是希望能引起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新闻媒体的重视,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挽回我们的损失,另一方面也是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出国”梦碎
一年时间说长不长,但前后变化却如此迥异;一年时间说短也不短,它足以改变一个人、一群人的命运。
在那间闷热的小房间里,每个“受害者”都有说不完的委屈,但由于人多嘴杂,记者难以厘清头绪。于是趁出去复印材料之机,一位来自山东济南的徐大姐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段经历。
徐大姐介绍,她已过不惑之年,通过半辈子的积累,家里也有四五十万元的积蓄,这对于在济南的一家三口来说,尽管不是很富有,但至少也算是殷实了。“原本我不用再折腾什么,但之所以考虑加盟,只是希望给女儿一个更好的条件。”
徐大姐告诉记者,她和老公有个20来岁的女儿,打小就有个“出国梦”。而在去年,这事也提到了家里的议事日程上来,但经过估算,出国的经费似乎仍有些缺口,于是她们决定寻找个好项目,希望能够再为女儿多攒点,到时出国也可以少受点苦。
“但去年恰逢全球金融危机,项目还真不好找。”徐大姐说,刚好在这时,她无意间看到一则美容美体公司的加盟广告,投资低、回报高,这不仅满足了徐大姐的兴趣爱好,同时也暗合了徐大姐的实际需求。
于是在2008年11月,在徐大姐一番像模像样的来京考察、洽谈后,该公司在济南的一家水晶店终于开业了。由于总公司的要求,其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己,徐大姐心里有些不爽,但想到自己毕竟还是实际投资人和运营人,所以也无所谓了。
怀着为女儿多攒点出国学费的美好愿景,想着自己未来美好的事业前程,徐大姐马不停蹄地招兵买马作宣传,但不料最后不仅没有为女儿多攒点学费,而且还“赔了夫人”又“折了兵”。
徐大姐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该店经营不到半年,她就没法再继续经营下去了。“产品价格较市场同类产品高得离谱,而且效果也不尽如人意,所以每个月都没几个人来。”“没人来,自然就没收入,但每个月的房租、人工、水电以及宣传费、培训费等各种成本费用却高居不下。”
“两厢权衡后,每个月净亏损2万元。”关键现在还没有好转的迹象,总公司这边也是爱搭不理的。徐大姐说,到目前为止,包括当初的店面10多万元的装修费用、10万元的加盟押金以及这几个月的亏损,她至少赔进去30多万元了。
“我赔了,女儿的出国梦也碎了,但特许人却依然高枕无忧。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徐大姐认为,他们当初介绍的那么多优势,其实都是空中楼阁,有欺骗之嫌;那么多的承诺实际上都是一张废纸,也有违约之意。
免费的午餐?
“好不容易加盟了,女儿的出国梦却破碎了。”徐大姐说,“我现在才真正体会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徐大姐口口声声所说的加盟公司,便是北京盛世美薇纤体美容有限公司。徐大姐告诉记者,当初之所以那么毅然决然地加盟该公司,其实也是有多层考虑的,其中最主要的便是公司加盟灵活的介入和退出机制。
据介绍,美薇当初采取的是一种“零费用整店加盟”的方式,即包括开店投资、店面选址、店内产品、店内形象、装饰风格、人员培训、产品陈列、运营流程、收银系统、财务分析、物流系统、促销模式、新品上市等涉及到连锁店经营、管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项目均由营运总部实行全部统一的一种开店经营模式。
按美薇方面的解释,简单地讲就是一个成功经营店铺完整的复制。它确保每一家店都是统一的风格、统一的产品、统一的服务、统一的价格等。如果有差别,也仅是店的面积大小有别,所在的位置不同而已,从而充分保证了单店的市场竞争和持续盈利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不仅如此,按照美薇和各加盟商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加盟商经营不善,可以委托特许人托管,直到达到预期后交付加盟商;如果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特许总部可以回购该店。
而且,为了保证加盟商最后退出时押金的顺利归还,美薇公司还主动申请北京中泰创信用担保公司,对该押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应该说,美薇公司无论从方便加盟商的介入、退出以及押金的顺利归还,都做出了人性化的设计,难怪徐大姐们当初那么坚信她们能“坐店盈利”。
只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美薇公司完全走样了。徐大姐认为,它们一环扣一环的制度设计以及解决措施,反而更像是一个早已设计好的圈套。
据徐大姐介绍,美薇公司一般都定位在高端市场,所以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自然都应该是高端的。但事实上,美薇公司的产品却是“高价不高端”,有的甚至是些“三无”产品。
徐大姐举例解释,比如一瓶20ml的依兰精油,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也就在200~300元之间,但美薇的建议零售价却在980元,同样高达1298元、20ml的玫瑰精油也是市场同类产品的几倍。而且,美薇公司提供给加盟商的所有医疗设备(事实上,这也不在它们的经营范围之列),可以说都是“三无”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美薇公司还要求按照它们的促销活动方案进行超出成本价促销,这样实际上是把加盟商往死里打。
在徐大姐提供给中国商报记者的一份3月20日至4月20日的活动方案上,记者也注意到,燃脂疗程卡,20次688元。但殊不知,所谓染脂所用的依兰精油,20ml 、980元一瓶最多也只能用3次。这就意味着,顾客用得越多,加盟商赔得越多。
来自福建南平的陈女士也表示,类似的活动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参加活动的商品种类之多也是难以想像的。“这样一来,我们顾客越多,赔得越厉害。”陈女士说,“但我们还不能不做,不做就是违约。”
长此以往,各家加盟商都难以支撑了。但这时候特许总部却也不管了。济南的徐大姐说,她曾经几次给北京总部打报告,要求总部进行托管,但总部总是爱搭不理。直到今年5月,总部才答应可以托管,但前提是要先将3万元的托管费打入总部账户后才能派人来。
徐大姐是会计出身,她知道这3万元汇入总部账号会意味着什么,所以迟迟没汇。徐大姐认为,尽管济南公司名义上是总部的分公司,但实际操作和运营都是她自己进行,而且所有经营行为都发生在济南,这笔托管费用不应打入总部账户。
原本被加盟商津津乐道的人性化机制,却反而成了困住加盟商的“紧箍咒”。难怪徐大姐怀疑,“这原本就是一场骗局”。徐大姐分析说,首先以低门槛和高保障吸引你加盟,然后设置种种障碍迫使你违约或者主动退出,这样它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带着押金和货款隐身而退。
“至于那保函,那就更不用提了。”安徽的杨大姐告诉记者,她们就从来没见过保函原件,给每个加盟商都是复印件。出事后她们查询过该担保公司,但也没有什么结果。
那些名人名企
敢情这天大的“馅饼”却变成了莫大的“陷阱”,难怪徐大姐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北京讨要说法。但有很多事情却并非她们想像的那么简单。
据徐大姐告诉记者,除了美薇公司的制度设计外,当初之所以加盟美薇公司,与美薇公司有关的一系列的“名人”“名企”也是不小的诱惑。
首先,美薇公司宣称自己是由瑞士美薇(Marye)国际企业集团斥巨资建立的在华控股企业,于2007年7月正式运营。它们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纤体国际连锁机构,凭借40多年的国际知名品牌历史和皇室纤体经验,专为亚太女性提供量身定做的、优质的、天然的个人纤体美容全套疗程,旨在为亚洲女性打造自然、健康的生活品质。
成功的特许连锁,悠久的品牌文化,崭新的财富模式,睿智的经营团队,以及集团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国际化背景,着实让从未见过这种“跨国财团”的徐大姐们为之动容。
殊不知,当事发后委托代理律师查询公司注册资料才得知,原来所谓的国际连锁,不过是国内某个民营企业——北京中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一个自然人朱秀娥共同成立的一个彻彻底底的内资企业。总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企房地产出资995万元,朱秀娥出资5万元,于2007年10月24日在北京工商局朝阳分局正式注册成立。
至于其宣称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说法,似乎也站不住脚。据安徽的杨大姐介绍,她们几次都想去看看他们的研发和加工车间,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他们公司正式员工也就十来人,而且还总是走马灯地换,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部门。”
而对于其大股东,记者一直没有查到翔实的资料信息。只是在网络搜索中发现,中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仅是中国唐人街的开发者,同时也是全球知名的秀水2号的运营者。
据杨大姐介绍,当初她们在考察公司总部时,公司工作人员确实带她们在秀水2号转过,而且她们与工作人员都还很熟。且当时公司总部还在秀水2号里面呢。
一切的一切都在说明,尽管美薇不是什么大的国际连锁机构,至少公司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加盟商相信了它,而它也回报了加盟商一个天大的“意外”。
据杨大姐的代理人、北京雄志律师所王雪琴律师介绍,根据工商注册、变更资料显示,美薇公司在公司成立刚好一年时,其原先两大股东中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朱秀娥都发生了变更,2008年12月7日正式变更为程宇光、付琪霞两个自然人股东。
不仅如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以前的朱秀娥变更为朱爱芹了。但公司对此重大变动并未如实告知各加盟商。
法人代表为何变更?大股东中企房产地为何退出?记者也曾多处求证,但都未果。
另外,关于邬倩倩名人代言的问题,美薇的加盟商们也表示了异议。徐大姐说,“邬倩倩作为家喻户晓的知名演员,同时还是全国政协委员,对于她的代言我们都很相信,但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而陈女士却对记者表示,她们也从未见过公司与邬倩倩之间的正式代言合同,只是见过一份邬倩倩关于其肖像权的授权使用声明,而且都还是复印件。
对此,记者也曾向邬倩倩的原经纪人求证,但其表示不太清楚。
怪异的合同
当美好的愿景化为泡影,总需要寻求一个救济的渠道。但现在也遇到了麻烦。
据杨大姐介绍,她们几次想寻求北京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调解,但由于人生地不熟的,她们最终都无终而返。这次再来,万一不行就只有诉诸于法律了。
但就是真的诉诸于法律,好像情况也不是那么妙。
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美薇公司目前与投资商合作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也就是三种不同版本的合同,一则是特许加盟合同,二则是合作经营合同,三则为承包经营合同。如果都是单一的特许加盟合同那还好说,关键现在还有后两种。
王雪琴律师表示,如果要真正诉诸法律,那么在法律上重新界定美薇公司关于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合同属于何种性质就显得至关重要。王律师认为,这不仅是法庭(或者仲裁庭)调查的重点,还直接涉及到法律适用、当事人权利义务如何判定的具体问题。
如果确定合作经营合同或者是承包经营合同,那对于投资人而言是不太有利的。而如果能界定这两种合同实为特许合同,那就好办多了。王律师如是认为。
无论对比特许加盟的法律法规,还是从后两种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内容来看,与其特许加盟合同并无二意。
另外,从其他证据也可以印证本案合同为特许经营合同。王雪琴律师说,签合同前缴纳的2万元加盟押金收据,说明双方认可和真实意思是加盟经营;签合同当天缴纳的10万元加盟押金收据,说明双方的真实意思一直没有变化,就是加盟经营;美薇公司以本公司的经营模式与其他公司的经营模式对比,也可以推断出其意在告知加盟商其经营方式的优越条件。
王律师表示,既然是特许加盟合同,美薇公司既不具有特许经营资质——不符合“两店一年”的基本前提,没有自己的注册商标等经营资源,没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同时还隐瞒信息并提供虚假信息,这都是要受到法律规制的。
据了解,美薇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而其与各加盟商签订合同的时间大多集中2008年间,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没有提供表明2个直营店的证据。另经查询中国商标网,“美薇国际纤体”商标尚在“待审”中,并没有注册,而且申请的权利人为北京中创全程商务公司。
记者手记
想起了祝炳章案
中国商报记者在跟踪采访此案过程中,确实感触颇多,但如果问起感触最深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大家,那就是会时常想起祝炳章案。
祝炳章案涉嫌诈骗30多个亿,但一直都没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尽管平时举报不断。而直到最后有人因此而跳楼,才唤起社会舆论的监督,唤醒了有关部门的介入调查。而最后该案调查的结果也确实证明了平时举报的真实存在。
同样是特许加盟方式,同样可能发生的后果,不同的是,目前还没有如此大的金额,目前还没有当事人因此而有生命危险,而我们的有关部门为什么就不能以祝炳章案为戒,提前防患于未然呢?
据记者了解,在这十几个受害者中,除了自己女儿因此没法出国的济南徐大姐外,还有因此背上一大笔债、而自己的小儿子都笑话自己的南平陈女士,也有因此其丈夫闹离婚的、亲戚朋友看笑话的大有人在。
尽管目前还没有发生大的意外,但真的难保接下来的日子就会平安无事。在一个浮躁的社会,恰逢一个大的金融危机背景,再碰上这样不顺心事,又有几个人能默默承受呢。
想起祝炳章案,不是因为怀念,而是为了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