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没有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公司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而2007年起,各文物拍卖企业将不得聘用离退休人员申请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
国家文物局发出通知称,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活动,必须依法申领和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而申领许可证,需提供该企业文拍专业人员资格申报材料。
对申报文拍专业人员资格者,通知要求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该人良好职业道德证明等;申领文拍许可证的企业,不具有5名以上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不足名额允许聘请具有该技术职务离退休一年以上的人员,但该人员不得是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不得是参与文物拍卖标的、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出入境审核的人员;不得是受聘于两家以上拍卖企业的人员。
通知还要求,为加强拍卖企业人才培养,使专职人员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拍卖企业要逐年减少聘用离退休人员,从2006年12月30日起,各文物拍卖企业报请年检或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不得聘用离退休人员申请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
据介绍,此举主要是针对文物拍卖中“拍卖者又是鉴定者”的争议。业内人士称,这是文物拍卖的新型“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