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千呼万唤始出来。其中款款条文,都直指曾经刺痛消费者的促销噱头。 “办法”规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某商场为了周年庆搞出的限时促销活动令人记忆犹新,而当消费者选定需要的商品时常常被告知“没货了”。如今“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以下的“损招”消费者也没少碰到,超市商场抬高价格之后再打折,宣传广告打出“全场2折”,而实际则是“2折起”或者到了商场才发现你想要的商品根本就不在促销之列。而如今“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其实,商家种种“忽悠”人的手法,处心积虑策划出来的一个一个带着“陷阱”的促销活动,自己也要投入很大的时间和精力,虽然还是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依旧为“返券”的促销政策所倾倒,绞尽脑汁核算着价格;依旧有人为打折噱头热血沸腾,忍不住去淘货。但是大多数人已经看腻了层出不穷的促销伎俩,不再去凑这个“中意商品买不到”的活动的热闹。
![锦湖轮胎促销 促销之痛](http://img.413yy.cn/images/a/06020206/020612211583728108.jpeg)
说到底,铺天盖地的N周年庆典活动,打折、返券促销的把戏,已经是价格商战中较为低级的营销手段。雾里看花般的促销噱头过去之后,消费者所信任的仍然是货真价实、明码标价的诚心商家。所以,靠放烟雾弹为生的零售商只得另谋出路了。 虽然,这个由商务部等五部委制定的“办法”已经颁布,但是要等到今年10月15日施行。而面临眼看就要到来的“十一”和中秋佳节,笔者也劝各大商场“实在点”,也劝消费者要“冷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