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的创新者而言,最凶险的一跃就是:从“微创新”到“微杀手”。很多野蛮创新的创业者,以一个革命性的“微创新”杀出重围,却倒在升级与进化的路上凡客体最近正在以“病毒”的方式大行其道,某门户在互联网大会上借用“凡客体”引发了争议。不管如何,这是一个“微创新”引爆大流行的典型例子。
事实上,自从2010年把“微创新”作为我的研究话题以来,陈年及其凡客诚品是我第一个深度沟通的案例,另一个深度沟通的例子是周鸿祎及其360。
“微创新”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是,我的一个提醒是:“微创新”并不稀罕,稀罕的成为“微创新”杀手。
对中国的创新者而言,最凶险的一跃就是:从“微创新”到“微杀手”。很多野蛮创新的创业者,以一个革命性的“微创新”杀出重围,却倒在升级与进化的路上。
“微杀手”无处不在,不管是互联网公司(如陈年的VANCL),还是个人(比如李小龙),或者产品(新浪微博),以及非常传统的公司(招商银行)。
如果把创新比作划船,“微创新”就像是单人帆船,快速而犀利;而“微杀手”则是多人皮划艇,更快速,更持续,就是要“很猛很持久”。
“微创新”是如此彪悍,也是如此的波澜壮阔,在用户体验的大旗下挥斥方遒。但是,并非每个“微小”都能成为“微杀手”。只有当一项“微创新”最大程度地创造出潜在价值,方能称之为成功,而且能持续地创造这种成功,这样的“微创新”高手我们才称之为“微杀手”。
成为“微杀手”并不容易,它拥有如下关键特征:
非线性之“微”:这关键的“微小”必须引发市场的大变化。
并不是每个“微小”都能成为“微杀手”,事实上,有很多微小创新并没有制造大的反应,迅速被市场湮没。只有那些造成巨大后果及影响的“微小”才是杀手级的存在,任何成功的组织和个人背后,都有N个这关键的“小”。
有的微小创新甚至能带来“非线性”风暴。“非线性”变革是英特尔创始人安迪9642;格鲁夫最常讲的一个概念。如果一家公司的战略行动的效应只改变了它自身的竞争地位而非整个环境,该行动就是线性的。相反,非线性的战略行动则会使环境发生变化,而该公司及其竞争对手都必须应付这一变化。
这就像搅拌一碗水与搅拌-爱华网-一碗奶油的区别。“微创新”就想搅拌一碗水,掀起了浪花,但它依然是水。“微杀手”就像搅拌一碗奶油,它会越来越稠,最后变成了黄油,而且会变得越来越难搅动。行动改变了环境;而改变后的环境则影响到下一步行动。
用户革命之“微”:微杀手的“教父”是应用创新,擅长引爆来自用户的能量。
从工业时代到互联网时代,创新的游戏规则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技术驱动的创新模式,转向应用驱动的创新模式。
应用创新就是以用户为中心,通过对消费者体验的深度挖掘,而进行的一种创新模式。应用创新是相对于技术创新而言的:技术创新是工业时代的思维,是 “公司为中心”的创新方式;应用创新是信息时代的思维,是“消费者为中心”的创新方式。管理大师普拉哈拉德曾做过警告:“公司中心”型创新方式已经消亡。相反,顾客正凭借个人经历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微杀手的创新逻辑中,技术并不重要,用户体验才是王道,微杀手一定要擅长引爆来自用户的能量。它眼中的一个负面典型就是摩托罗拉:第一个做寻呼机,第一个做模拟手机,1983年推出全球第一个商用蜂窝移动电话,1989年推出世界上第一款最小、最轻的个人移动电话,1996年推出世界上最小、双电池的便携电话……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技术导向的摩托罗拉开始迷茫,而逐步被“微杀手”三星、苹果等超越。
持续之“微”:“一招鲜,吃遍天”是大忌讳,必须持续性的“微创新”才行。
为什么“超级女生”中只有李宇春持续地红了下去?为什么中国的山寨手机阵营中只有天宇朗通持续地红了下去?为什么中国互联网的“一哥”不是aihuau.com门户,而是擅长“后发制人”的腾讯?
原因很简单,只有持续地红下去,才是真正的红。对真正的微杀手而言,他们并不太在意“一招鲜”式的对手,只有那些能够持续进行“微创新”的才是真正可怕的存在。正如毛泽东的名言,“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不做坏事。”
换句话说,微杀手最不喜欢“金点子”型选手。一些研究也发现,和大多数人的直觉不同,“金点子”或是发明本身并不具备创新性。在有了新“点子”后,人们通常忽视了重要的后续工作。只有那些能够很好地执行“设计”和“实施”阶段的公司才能够在创新领域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