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交易使职工们心头流血,怨气沸腾。他们认为,这是管理者精心设计的套取巨额国资的圈套,他们只是这场套取国资大餐游戏中的一枚棋子,被人利用后,一脚踢开。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元旦前后,《法人》记者多次往返于京冀之间,穿梭于这个海滨小城的大街小巷。
国退民进,高管设局谋划亿万国资
“这是一场天大的阴谋!从一开始的‘国退民进’、到企业盈利不分红、再到这次的‘产权交易’,都是有人精心策划的。”石军坚信自己的判断。为了印证自己的说法,石军摊开厚厚的一摞资料
2005年5月8日,骊华淀粉制定了《关于企业实施“双置换”(改制)的预案》(下称“企业预案”)。
两天后,抚宁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称“抚宁国资办”)推出了《关于骊骅公司实施“双置换”(改制)预案》(下称“改制预案”)。
《法人》记者手头的两份预案,无论从企业的基本情况、改制的目的和原则、改制的总体思路、改制的实施步骤和企业的发展规划,还是改制总体思路中三步走的实施方案(一是进行双置换、二是对三个国有企业(股东单位)进行兼并收购、三是完成增资扩股)和改制达到的目标和设想都一字不差。从时间上看,抚宁国资办《改制预案》的蓝本来自骊华淀粉《企业改制预案》
两份预案设计的改制目标都是国有资本一次性全部退出。官方的说法是“国退民进”。改制的理由是结束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
改制前,骊华淀粉的总股本是5156.6938万股。其中,抚宁县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国有股4342.2075万股,占总股本的84.22%;抚宁县昌盛贸易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15.5618万股,占总股本的0.3%;抚宁县迅捷汽车运输队持有国有法人股210.0838万股,占总股本的4.07%;抚宁县石油产品经销中心持有国有法人股64.8407万股,占总股本的1.26%,四家公司所持的国有股累计占总股本的89.95%;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贺俊士等十三名自然人股东持有524万股,占总股本的10.15%。在13名自然人股东中,贺俊士持有222万股,占总股本的4.31%;总经理丁宏38万股,占总股本的0.74%。
抚宁县将改制的基准日定在了2005年2月28日。截止到这一天,骊华淀粉的账面资产总值是71965.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21.23万元,固定资产42015.56万元,无形资产(195839.9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1928.89万元。企业负债总额5892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8905.01万元,长期负债10016.99万元,企业净资产13043.68万元。企业在册职工2552人,其中退休职工57人,离岗退养职工73人。
在管理者的强势推动下,“国退民进”的改制按照设置的目标一步步推进。
2005年7月6日,抚宁国资办拿出了《关于对骊华淀粉持有国有股权进行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月26日,抚宁国资办向秦皇岛市提交了《关于对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国有股权转让的请示》。
紧接着,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请示。
8月11日,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秦皇岛骊华淀粉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
8月23日,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骊华淀粉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
至此,抚宁县骊华淀粉改制的推动者,拿到了“国退民进”的尚方宝剑,拉开了“国退民进”的改制大幕。
身份换股份,亿万国资沦陷
骊华淀粉制定的《企业改制预案》中列出了改制时间表:2005年6月10日,批准改制行为;6月30日,完成职工身份置换;7月10日以前完成资产评估;7月25日以前批准改制方案;8月31日前完成双置换;9月15日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任务“安排”相当紧凑。改制按照管理者预设的程序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骊华淀粉和抚宁县的多项文件显示,骊骅淀粉改制的重点是实施“双置换”——置换企业中的国有产权和全员置换国有企业的职工身份。通俗的说法就是转让公司的国有股份和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
“首先是身份置换,把国有职工变成自然人。职工原来的身份没有了,重新鉴定合同,双向选择,可以用买断(身份)的钱置换股份,也可以拿钱走人。”骊华淀粉第三大股东、董事会董事兼办公室主任王友这样概括当时的改制。
“名义上是用买断职工的安置费换取国有股份。其实,就是以职工身份换取国有股份。”石军说,当时,企业的净资产是1.3亿多,国有股份只给算了8千万,职工的安置费是按工龄算的,一年1350元。职工的安置费加上拖欠职工2千多万元的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也差不多有8千万元,最后好像是两不相找。
骊华淀粉第二大股东、常务副总经理孙颖用8个字来形容这次“双置换”,“工龄买断,转成股份”。
《法人》记者了解到,骊华淀粉量身定做了置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和全体职工购买国有股的《购买方案》。这些方案都得到了抚宁县有关部门的批复。
《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规定:在职职工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和自谋职业,来解除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被新企业录用,可以和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被录用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自谋职业的,按工龄计算一次性领取安置费,每年963.40元,不发放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这份安置方案显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是2432人,安置费用为3940余万元;退休和退养职工96人,需支付的各种费用为435.2万元;工伤职工和职工遗属79人,安置费用568万余元,合计4944.3万元。另外拖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合计有2207.5万元,安置费和拖欠费用共计是7151.8万元。《法人》记者了解到,这份安置方案和实际计算的略有差别,在置换时,职工工龄安置费,由每年的963.40元提高到1350元,增加了几百万元。
方案还规定,安置费从骊骅淀粉国有股权的转让收益中支付。在这份方案中,骊华淀粉13位高管的私人股份得到了充分保障,不需要补偿职工一分钱。
随后,骊华淀粉制定了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份的《购买方案》,该方案规定,公司职工仁彩芹以自然人身份代表全体职工,受让骊华淀粉的全部国有股权。职工们反映,仁彩芹是公司老总贺俊士的“干妹妹”。
2006年4月6日,持有骊华淀粉国有股份的四家国有公司和骊华淀粉的“职工代表”仁彩芹签订了《国有股转让合同》。一次性将所持89.95%的国有股份转让给仁彩芹。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是8068万元。随后,骊华淀粉的13位自然股股东召开了董事会,增补仁彩芹为公司董事,贺俊士还是法人代表、董事长兼任总经理。4月19日,该项交易获得了河北省国资委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