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超是一个刚过40岁的普通农民,家住江苏省新沂市唐店镇马场村。2007年初,他和同村的尹金亮、高科行一起3人开始了逐级上访,反映自己承包的耕地被镇政府和化工企业非法占用一事。
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么一个简单清楚的事情,反映了3年,也举报了3年,最后竟走入了一个怪圈——有权解决问题的部门在相互推托,就像农村传说中的“鬼打墙”一样,他们到处转了3年就是无人解决实际问题。
缘起以租代征
新沂市唐店镇面积80余平方公里,有耕地6.2万亩,下辖11个行政村,全镇总人口4.6万。按照新沂市的规划,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建在唐店镇,当地又称唐店化工区,计划占地面积约11平方公里。目前,唐店化工区已有建成和在建的20多家化工企业。
2006年6月,在王永超承包的5.85亩耕地,有4.16亩耕地被盛松化工公司等4家化工企业非法占用。“都是基本农田,种的是水稻、小麦和玉米,村里和镇里强行租给了几家化工厂。”王永超一边拿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给记者看一边说,其他的占地情况他不清楚,但是这20多家化工厂都是非法占用马场村的3000亩基本农田。
这是两本红色的证书,一本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里面写有使用者“王永超”的名字,以及承包耕地5.85亩数,并特别注明承包期“2000年9月25日签发,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发证单位为新沂市人民政府。另一本是2009年7月刚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封面上端都印有一个国徽,证书内用户姓名、使用土地亩数与前一本一样,只是在承包期限一栏是空白的,没有承包到哪年为止的时间。王永超说,这是故意不写的,因为他承包的耕地上已经建了厂房,无法收回。
王永超承包的4.16亩耕地被村委会和唐店镇政府分成4块地,租赁给了唐店化工区里的4家化工企业,租金为每亩每年700元。王永超拒绝租地,因为他算过一笔账,4.16亩耕地(2.66亩水田、1.5亩旱田)一年最低收入7700元,除掉所给的每亩租金700元,他每年少收入4800元!
尹金亮被占用的土地是鱼塘,在他出示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上表明,使用水域10.63亩,承包年限从2003年1月30日至2018年1月30日,承包期为15年,并按规定向村里交纳了7000元的承包费。但是,鱼塘一部分因化工区修路被征地占用,另一部分则被见信化工公司租用,村委会却以“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为由,不承认尹金亮的承包权,而且拒绝给他任何补偿。
高科行的承包耕地也被强行征用,他最大的不满是补偿费太低。
在反映问题的过程中,王永超3人了解到一个真相,这些化工企业占用承包的土地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唐店镇政府以租代征,属于非法占地。
3年漫漫上访路
2007年3月22日,王永超第一次走进徐州市国土局的大门,反映几个化工厂非法租用自己承包的耕地一事。而这一次上访,也让他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很快,王永超的上访材料转到了新沂市。
新沂市国土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为非法占地。2007年7、8两月,该局分别向唐店化工区内非法占地的天正医药、见信化工、日月化工、圣丰化工、鹏飞化工、双华化工6家化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退还非法占用的20多万平方米土地(350亩左右);没收或限期自行拆除6家企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共处罚款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