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丽”取名自法语Belle(美人) ,她的一句经典、响亮的广告词“百变女人,百变百丽”,想必男同胞们也不陌生吧?想当年,在上世纪70年代初,还只是香港的一个小鞋店,如今,却能有这种号召力,着实让人为之震惊,非常值得我们总结归纳,以有效模仿与借鉴。
百丽先是独创出特许经营模式,得以巧妙绕过政策限制;而后当政策放开时,又及时引入PE助阵,进行渠道整合,发力自建零售;紧接着,回到香港IPO,从产业市场转战资本市场;最后,进行资本扩张,大肆并购扩充多品牌。
绕过政策 妙施连锁计
百丽最初主要还是为香港品牌代加工,1998年百丽引入了思加图品牌,重新布局了香港市场,成立Staccato Footwear公司,专门负责香港的零售。然而,此时的内地零售业对外资及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仅仅是有限开放,这使其在内地遭遇到了发展瓶颈。
根据1999年颁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从事零售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必须满足申请前三年平均销售额超过20亿美元等条件。这对于当时利润主要来自于制造微利的百丽来说,是不可能逾越的门槛,其在国内无法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零售网络。
面对这种政策的限制,百丽的出路又在何方?
然而“困”则思变,零售不成,改批发成不?百丽先后和16家个体分销商签订了独家分销协议,根据协议,前者将自身品牌的产品以批发的形式售于后者。如此,通过与个体分销商的合作,百丽得以巧妙地绕过了政策的限制,同时也提高了其自有品牌在中国零售市场的占有率。
到2001年,这些分销商已开设了600余家零售店,百丽在国内的品牌建立及市场的渗透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这年,百丽女皮鞋夺得了全国同类产品销量和销售额的双项冠军。
2002年,内地零售政策有些许放松时,百丽就果断促使16家个体分销商走向集中,合并成深圳市百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丽投资),进行独家经营百丽系列产品。同时,百丽也获得了分销渠道的实际操控权。
到2004年,《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施行,内地零售业向外资完全开放,同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政策也正式实施。在获得了零售业务的许可后,百丽随之启动了分销商体系整合……
PE助力 自建零售网络帝国
此时内地鞋企壮大,越来越多的效仿采用了特许经营模式,国内零售市场竞争加速升级。百丽尽管在一线的大城市中占有一定优势,但在二三线城市市场份额严重不足,盈利微薄。
2004年,百丽在开曼群岛注册了离岸公司—百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百丽国际),总部设在深圳。这就是后来上市公司的主体。由此,与在境外资本市场迅速走红的民企一样,百丽背后也多了PE投资人的身影。2005年8月百丽国际终止了百丽投资的独家分销安排,步入自建零售网络时代。
行动的关键是:筹集开店资金和整合原分销商体系。
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2005年9月12日,百丽国际先是引入了摩根士丹利旗下的两家基金公司(MSI、MSII)和鼎晖投资旗下的CDH。二者作为财务投资者(PE),出资2366万港元,认购百丽国际9860股可赎回股,占总股本的4%。
而在分销渠道的整合上,百丽国际继续租用了此前由百丽投资运作的零售商铺,并用6120万元人民币向百丽投资购买了可折旧装修、办公室设备等资产,同时,留聘了百丽投资的管理、销售人员。事后证明,这些举措为百丽国际贡献了大部分的收入和利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