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中表示,今年下半年可能实施物业税。而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两会”上透露,北京最早明年年底开征物业税。种种信息表明,空转六年的物业税在全国范围内的“转正”工作,似乎不远了。
安邦咨询认为,我国开始征收物业税,还面临着四大难点和四个不确定。 难点一:物业税是财产税,而我们的房屋只是有70年使用权。在当前,中国土地公有制的性质是刚性的。未来中国如果换一个名称,如“房地产持有税”即可规避这个问题。难点二:物业税是重复征收税费。征收物业税的合法性前提是取消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税等与物业税存在重合的一次性税费。难点三:物业税按照什么基准来实施?难点四:政府用征收来的物业税干什么?如果物业税只是增加成本,那结果还是会推高房价。 不确定一:征收物业税的时间。不确定二:物业税的征收范围。目前的主流看法是,先从商业地产入手,然后逐步的推进到别墅豪宅、高档公寓楼,最后才是普通民宅;而第一套房和经济适用房免征,从第二套房开始征收。但是第二套房如何界定,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不确定三:征收方式。比较可信的看法是,按照五级累进方式征收,即: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免征;90-120平方米,低级物业税;120-180平方米,中级物业税;180-250平方米,高级物业税;250平方米以上以及所有独立别墅,超级物业税。不确定四:征收比例。可能是总房价的0.3%到2.4%,尚无定论。 不管怎样,在目前社会上一片反对高房价的背景下,政府很可能以压低房价的借口强推物业税。(整理/金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