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周民良
时下,中小企业既受国际市场萎缩的冲击巨大,也在扩大内需的政策中获益不多,以往的融资难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在竞争中又增加了市场难的新问题,从而在经济增长中遭遇到的困难更加突出。积极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的发展矛盾,帮助中小企业平稳渡过国际金融危机意义重大,这也有助于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双赢。 在加强风险控制中实现双赢 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0年经济发展的方向。在六大任务中,有四处强调发展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状态,是金融业体现其服务功能的重要领域。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重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把中小企业作为改善就业和增进竞争力的重要对象,商业银行不遗余力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二元化特征突出,大量的中小企业还集中于小城市和小城镇。这种空间上的错位配置,使得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成本相对较高,中小企业得不到大型商业银行的强力支持。解决这样的矛盾从长远看,需要通过金融改革、促进中小银行发育来解决。但金融业的改革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大型商业银行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的主导地位,短期还难以替代,因而商业银行的信贷偏好值得引起注意。 在我国,商业银行在对待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偏好是不同的。不少大型企业多带有垄断性,能够争取到银行低利息率的融资支持安排,在遭遇市场困难时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涨价消弭风险;而中小企业多处于竞争性领域,市场的利润率因为充分竞争而较低;采取涨价行为等于把市场机会让渡给竞争对手,是一种自杀行为;中小企业取得融资的成本又高于大型企业。可见,在同等条件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远远大于大型企业。随着全球经济的恢复和中国对外出口的上升,中小企业生产能力恢复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增大,迫切需要商业银行提供支持。 事实上,如果商业银行能够很好控制风险的话,向中小企业融资是有利可图的。这是因为,大型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为大型企业提供信贷的商业银行多,企业容易压低利差,尽管商业银行提供信贷产品的安全性高,但利润率并不高;而中小企业虽然单笔融资规模小,但是利差大,利润率高。只要注重风险防范和降低管理成本的话,就能够在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实现银行业收益的扩大。也就是说,实现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双赢。根据亚行的报告,在各类中小企业中,大约有10%处于快速成长过程中。把银行推向中小企业,就是通过一定的压力,促使商业银行改变经营方式,主动发掘市场机会,在竞争中寻找具有高成长性的黑马型中小企业,并且通过良好的金融服务促使这些企业变大变强,这也会使银行获得持续性的收益。 在《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后,各个商业银行都相继成立了面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机构,一些银行还制定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评级标准和操作程序,出台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考核办法和责任制度。对于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来说,还应该实行扁平型的管理模式,这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如果中小企业像大型企业一样层层审批,则因单笔融资规模小而融资成本得不到降低,银行业的管理成本相对高昂。因而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是商业银行推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必要内容。 二是加强银行内部的专业化、功能化分工。从信贷需求角度看,大型企业需要的是个性化、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中小型企业需要的是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在此基础上促进二级支行向零售银行方向转变。在较低支行层面,建设小企业信贷业务审批与风险控制中心,实现小企业业务的低平台管理。 三是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速度。可以借鉴新加坡等地的经验,在加强风险控制的情况下采取“信贷工厂”的作业模式,对中小企业贷款在设计、申报、审批、发放、风险控制等业务按照“流水线”作业方式进行批量操作。对信用程度高的中小企业,可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贷款管理模式,提高贷款使用效率和银行管理效率。 四是确定贷款利率标准。按照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和信贷投向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按照成本效益、择优扶持、风险覆盖、有利竞争等基本原则,制定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明确贷款利率定价计息、结息方法和罚息,根据贷款种类、担保方式、信用等级程度、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定价标准。 从中小企业自身来说,要成为有信用有责任的商业公民,也需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内部管理。不过,在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通过双人调查,设计财务数据表代替财务报表,以便甄别企业真实信息,支持经营能力强、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和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支持是实现双赢的重要保障 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双赢,对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系重大,符合各级政府的发展意图,也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首先,从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扶持方面,各地政府应该有的放矢,积极落实信贷风险补偿制度。由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存在事实上的风险,通过省市两级财政支持的形式,对商业银行开展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按照增量给予一定补偿和奖励,可以促进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银企合作,激励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政府在促进担保体系的充分发育方面也大有可为。促进担保体系的发育是扩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基础,在这方面,浙江省的经验值得借鉴。浙江不仅促进担保机构的发展,而且积极促进担保模式的创新。比如,抱团增信模式,就是针对担保公司规模小,把多个担保机构的信用整合抱团到成一个共同的担保体系;网络联保,就是若干在网络上登记的商务企业借助网络平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向银行联合申请贷款,每个借款人都具有对其他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桥隧模式,就是在担保公司、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外引入第四方,当中小企业因财务危机无法还贷时,可以由第四方以注入现金流的形式购买企业的股权,用以偿还银行贷款。上述这些经验,都值得各地政府在融资政策的实践中借鉴。 再次,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小额信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或者社区银行,也是政府政策的题中之义。2009年6月,银监会出台了《小额信贷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明确符合一定条件的小额信贷公司可以改制成村镇银行。这不仅使小额信贷公司从以前的工商企业转变为金融机构,也可以享受到金融机构的相关税收政策支持。 最后,政府还应该促进社会征信系统的完善。在《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在扩大中小企业抵押品范围的同时,需要加强中小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一方面,应该把涉及的中小企业各类生产经营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减少中小企业隐匿信息的风险;另一方面,应把软信息与硬信息结合起来,加强对借款人软信息的收集,获得借款人信誉、管理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息,作为银行提供信贷支持必不可少的依据。金融机构还应该加强对中小企业信息的收集管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并建立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加以制裁。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