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担任公司总裁达6年之久,功劳甚多的殷一民突然卸任,立即引来外界关注。知情者认为这和“死对头”华为竞争有关,因为与华为相比,中兴通讯发展过缓。中兴通讯董事长侯为贵并不回避这一点,不过他指出,两者通过竞争,“在实力、能力、企业素质都在迅速提升”。如此说来,中兴通讯强化竞争态势,内部“换将”,走得是一条“强己以存”的路子,并非外界所猜测的那样“算人以存”,值得期待。
反思“算人以存”窠臼应当承认,市场竞争有诡谲的一面,“算人以存”的现象难以避免。“算人以存”是战国时期思想家申不害提出来的,申不害作为法家著名代表人物之一,以“术”者称。虽然他也重视“法”与“势”,但是他认为人心不古,有了势,定了法,还必须有两面之术才能保证自己的地位稳固。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这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爱华网-,这种主张很容易在执行中变味,演变成权谋至上。在申不害提为相19年之后,谬种流传,竞使得向有忠直信义之风的韩国,堕落为权术算计之邦,因为沉湎于“算人以存”的误区,演出了一幕幕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闹剧,成为山东六国被秦王朝第一个灭掉的对象。| http://www.aihuau.com/darticle3/list.asp?id=144702|20“算人以存”是指通过算计别人,使相关者落入陷阱,从而使自己在竞争格局中得以立足之类。战国末期,在秦、齐、楚、燕、赵、魏、韩七国中,秦国国力蒸蒸日上,对其他六国虎视眈眈。首当其冲的东邻韩国孱弱,随时都有可能被秦并吞。公元前246年,走投无路的韩桓王“计上心来”,以当时著名水工郑国为间谍入秦,游说秦国在泾水和洛水间,穿凿一条大型灌溉渠道,由此耗竭秦国实力,使其无暇东顾。这一招最终的确吸引了秦的举国之力,开渠十余年几乎将秦国国库耗空。但是全长约150公里的渠道完工后,灌溉面积达280万亩,经济、政治效益显著。《史记》、《汉书》都说:“渠就……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这样的“算人以存”等于是在帮助对手,十分可笑。当然,中兴通讯和华为作为我国的两大通信巨头,不具有弱韩与强秦那样的可比性,但也存在着“算人以存”的问题。比如在印度电信运营商MTNL公司工程竞标中,两强窄路相逢。中兴涉嫌指责华为没有投标资格,相关业绩也没有华为自称的那么大,显然是想把华为排挤出去,结果华为还是以34.5亿卢比的最低价胜出。在印度另一家国有电信运营商BSNL工程招标中,华为与中兴再次相逢,中兴以低价反胜华为。让华为恼火的是,MTNL公司背着华为悄然接触中兴,希望中兴考虑按照与BSNL公司的价格水平供货,要挟华为将设备出价压至28亿卢比,使华为陷于被动。这种“算人以存”的竞争即使没有使得两败俱伤,也往往是渔人得利,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谋敌不如变我”值得期待竞争中策略的运用虽然必不可少,以弱胜强更是如此,但是其基点是改变自己的弱势状态。否则,想靠策略的运用使对手比自己更弱,那是一厢情愿,优胜劣汰的现实选择也难以出现逆转。申不害之后的韩非就看出了“算人以存”之术的拙劣,提出了“谋敌不如变我”的主张。韩非是韩国王室的后代,对韩国在“算人以存”中的没落感到痛心疾首,他从“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的民谚说起,告诉韩国的决策者:强国易为谋,弱邦难为计。他分析了韩国所处的大争形势:弱邦之弱,已经影响到了自己的话语权;如果想以秘而不宣的种种权术坐收渔人之利,不仅是弄巧成拙,反而会错过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发展机遇。游戏规则是强者制定的,强如秦者,变换十次手法都不会乱了阵脚;弱如燕者,想通过变换一次手法就强盛,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其中的原因“非用于秦者必智而用于燕者必愚,固治乱强弱之势不同也。”这个道理对于韩国也是一样,况且韩国还不如燕国。为了唤起人们对权谋的沉迷,韩非涕血而书:谋人不如强己,谋敌不如变我。“变我”指得是变法图强或者战略调整和内部优化。如果说中兴通讯在发展规模的差距被华为越拉越大后,已经认识到谋敌不如变我的道理,内部“换将”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在中兴通讯的侯为贵和董事会看来,技术出身的史立荣,做过研发,管理过生产,长时间负责销售,对未来全球市场的布局和突破点会有清晰把握。这样一来,由他出任总裁,并非一个简单的人事变动,而是中兴通讯感受到市场竞争压力后作出的全球战略的调整,标志着中兴通讯越来越重视国际市场的巩固和开拓。这种“变我”背后原因即使是针对中兴落后于任正非领军下的华为,也是正当、合理的。实际上,中兴通讯与华为在竞和关系日益明显的情况下,改变相互攻讦的“算人以存”方法应当成为一种共识。中国电信设备商在国际化的征途上攻城略地的同时,正在遭遇需要共通面对的越来越多的障碍。比如印度电信监管部门基于对国家安全的担心,已经向原计划从中国制造商手中购买设aihuau.com备的一些运营商下达了禁令。可以设想,中兴通讯与华为无论哪一方只要证明对手的产品可能含有“间谍设备”,就可以将其置于死地;但那同时也会给封杀自己提供口实。目前,印度市场对华为、中兴都非常重要,两者都在印度建立了制造基地,其员工本地化率已经达到80%和90%,双方无疑需要在“谋敌不如变我”中寻求合作,按照WTO的规则共同寻求应有的贸易保障。在“强己以存”中共赢针对“算人以存”的弊端,韩非在他给韩王的上书中提出的方略是“强己以存”,这无疑是一种治本之道。但是,“谋敌不如变我”必须建立在知彼知己的基础之上,在市场竞争中“强己以存”还应当防止重复建设。因此“强己以存”并非仅仅是在现有市场鹿死谁手的问题,而应当在合理分工中努力实现共赢。现代市场竞争主体之间存在一种竞和关系,已经成为常识;那么“强己以存”就应当成为强者之间的合作,而不是你死我活。为了实现共赢,走出“算人以存”的误区需要进行一次新的商业启蒙运动,同时需要规范自己的市场行为。早在2008年9月,中兴通讯、华为等相关企业联合签署了TD联盟反恶性竞争文件,有助于避免TD联盟内部“同室操戈”。但是类似文件的签署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竞争主体如果不是停留在道义层面和局限于TD设备,还需要将自己的自律体现在战略重点的适当调整上。在中兴通讯既定的八大战略中,有一个基础战略就是差异化发展战略。显然,如果中兴通讯能够在差异化发展战略的轨道上,通过临阵换帅“强己以存”,果然能够奋起直追,就不仅是中兴通讯的幸事,更标志着中国创新产业群的真正崛起。有意思的是,韩非“强己以存”的主张是给弱者的建议,隐含强者为王的逻辑。其实,与政治的角力不同,市场竞争中的弱者固然需要在强者的夹缝中励精图治,甚至要借助强者之力走向成熟;但是不能在通过卧薪尝胆强大之后,就过河拆桥。规范的市-爱华网-场同样不允许强者“算人以存”,较高层次的“算人以存”依然有损于自己的企业形象,同样是一种失道。如果说“算人以存”是小人,“强己以存”是君子,那么无论是先君子后小人,还是自诩先小人后君子,都是不足取的。也就是说,走出“算人以存”的误区,坚持“强己以存”的路线,应当善始善终。市场上的“强己以存”不仅要应对规模扩张的压力,更需要通过不断创新开拓新的领域建立“蓝海”。由于技术的进步,在成熟的技术领域“强己以存”,将难以改变同质化趋势;能够实现共赢的“强己以存”必然是以不断开拓新的领域表现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兴通讯的“换将”并非一定是要分割华为已有的市场份额,而是要把握新的机会,进行新领域的布局。中兴近期在国内的物联网、三网融合等新兴业务上表现活跃;为了开拓海外业务,68岁的侯为贵频繁出访欧洲和北美,正在争取通过与运营商的试验网合作,在4G标准技术LTE占据先机。这些“强己以存”的举措都有利于与华为等同行形成良性竞争的态势,远比“算人以存”有意义的多。这在克服纺织业的外贸“窝里斗”,避免海外恶性竞争导致摩托车形同废铁等方面,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