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整个2008年,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中使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现象,见诸媒体者可谓少之又少,甚至发表不同意见的情形都相当少见,上市公司董事会开会一团和气的现象仍然占据了绝对的主流。而在这一团和气的背后,我们却发现,独立董事辞职的现象越来越多了。
独立董事反对票一票难求的背后是什么,为什么要“逃离”董事会? “一票难求”之谜 以敢于直言,曾在董事会决议中投反对票的保税科技独立董事彭良波先生,在被问及自己当独立董事的感受时,依然讳莫如深,不肯多言。笔者在向古井贡酒股份现任独立董事吴慈生教授咨询此问题时,吴教授也是不敢妄言,以身在其位,不便多言为由不愿意接受笔者的采访。 吉林省上市公司协会庞国华会长在和笔者交流这个问题时坦言,董事会的会议都要发布公告,如果公告中出现某位独立董事投了弃权票或者反对票,就容易引起投资者的猜测和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可能还会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进而影响到公司股价和公司形象,这也造成了对独立董事的压力之一。因此从某些方面来说,投资者的敏感情绪也往往成为影响独立董事慎用反对票的的原因。当然,不排除有些独立董事在会议中发表了不同看法,提案内容修改后得以通过,但公告没有涉及到这些细节的情形。 相对而言,曾在古井贡酒和丰乐种业担任过独立董事的卓文燕教授则更直接一些,有着在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经历的卓文燕教授,在谈及自己唯一一次行使弃权票的经历时,认为“那个项目不太合理,不适合开展,开展后可能后果预见不明显,自己心里把握不足”。对于为什么选择投弃权票而不投反对票的原因,卓教授的解释是:“反对票太敏感了!” 2008年4月,由于大股东占款问题而陷入濒临退市危险的中捷股份,发生了如此严重的问题,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和董事会会议公告中却难觅其踪迹,笔者查询其公告资料了解到,其独立董事姚海峰,任职半年就提出了辞职,在这半年中,共召开了两次董事会会议,笔者注意到,姚海峰亲自出席一次,缺席一次,而唯一出席的一次,他同时接受了另外3位独立董事的委托投票。随着中捷大股东占款的东窗事发,姚海峰索性辞职,尽管姚海峰表示知晓大股东占款一事,并称自己没有发布过误导投资者的任何信息,遗憾的是,笔者所注意到的公告中,并没有发现姚海峰发表过不同意见。 大厦将倾之际的尴尬独董2008年12月20日,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郭艺勋、乔梁、王凤洲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但并没有透露辞职原因,一时坊间流言纷纷。对于这出独立董事“大逃亡”的原因,夏新董秘吕东表示“至于为什么今年有那么多董监事辞职,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状态不好”。已经多年亏损,游走于生死边缘的夏新,的确让人难有信心,也造成了夏新一年内出现8位董监事成员辞职的“奇观”。 同样尴尬的情况也出现在ST联油身上,2008年底,ST联油在经历了高管大逃亡后,董事会只剩下了无所适从的4名独立董事和2名内部董事,孤独地苦守残局,在其所谓的2009年2月26日的董事会会议中,竟然只有4名独董和1名内部董事参加,只好把董事会办成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联席会议,其独立董事的窘境可想而知。 类似的案例可以说举不胜举,其共同的特征是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内控混乱,管理失序,独立董事不仅无力回天,甚至直接承担责任的危险极大,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不管是去还是留,无疑都是非常痛苦的。
压力究竟来自哪里?
毋庸置疑的是,随着这两年监管力度的强化,独立董事的腰杆儿的确比以前硬实多了。但同时出现的一个问题是,有些比较适合做独立董事人选的知名学者却托辞不受,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即是一例。“我不想担任独立董事,因为现在的企业独立董事仍然是很难尽职的,现在独立董事需要承担责任,很多人的积极性反而下降了。” “现在独立董事辞职的现象越来越多了,想履职又履行不了,只有干脆辞职。”高明华教授表示。 独董辞职如潮,正说明独立董事越来越难当了。某位曾在上市公司有独立董事从业经历的人士告诉笔者,有这么一种情形,独立董事明知道某个提案不可行,甚至董事长本人也认为不可行,但这样的议案还是通过了,甚至常常是全票通过,这样看似怪异的事情,却是在个别上市公司中存在的事实,原因就在于有的上市公司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渊源太深,无法摆脱,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考量,有时会对辖区上市公司提出“分忧解难”的要求,上市公司不敢得罪,此时董事长不得不扮演其说客的角色,来说服独立董事不要投反对票,而独立董事此时也不得不体谅董事长的难处,这样就出现了所谓明知不合理也得以全票通过的议案。这样的决策效果可想而知,当然此后若公司出现问题,独立董事自然也难逃责任。 “独立董事确实也挺不容易的,上市公司的条条框框多,有时内部人士都很难搞清楚,学者型独立董事很多时候关心的是项目,对公司的经营过程等事项所知不多,对公司内部波诡云谲的人事和其他纷争也所知不多,也往往成为独立董事风险的一部分。”某不愿公开的独立董事向记者透露。 反对票一票难求,最终还是归咎到一个问题上来:独立董事和大股东的关系问题。对此,北京师范大学高明华教授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要么是总经理找的,要么是大股东找的,既然是大股东找的,一般维护的就是大股东的利益,而在西方国家,独立董事更多的是代表小股东的利益,一般而言,大股东本身是有动力监督企业经营的,所以独立董事应该代表的是小股东的利益。但如果其代表小股东,那么与大股东的利益就容易相悖了。 某位曾在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证监会人士向笔者透露,曾经在董事会讨论中,他发现了公司存在严重的大股东欠款问题,而后来继任的董事长却不肯披露具体的情况,向独立董事透露的数字也只有1亿多元,该独董认为不可信,在他的不断追问下,这位董事长才很不情愿地承认大股东占款高达5亿多元。该独董只好善意地提醒董事长应尽披露义务,否则监管部门追究下来的话,所有的董事会成员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据笔者所知,这样的情形绝非个案。 独立董事“出逃”,是好事,还是坏事?笔者认为,至少和此前很多人托关系、找路子寻求担任独立董事的现象相比,这是一种进步!当然,出逃的独董们不是“南郭先生”,其未能尽责的主要原因在于客观方面的环境因素,对此我们不能过分苛责。 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权力陷阱 文/本刊记者 严学锋 自1990年上海、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开业以来,三九医药赵新先、齐鲁石化王延康、伊利集团郑俊怀、科龙系顾雏军、ST龙昌邱忠保、ST朝华张良宾这些人都是曾经红极一时的上市公司董事长,不幸因各种原因纷纷落马。对于经过层层包装方能上市的公司而言,其董事长不可能不知晓违规担保、占款、关联交易、一言堂等行为的严重后果,但在缺乏实质权力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长很难依靠“良心”来抵御钻制度的空子、获取暴利的巨大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