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的影响触及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宏观上改变了国际金融格局和全球信贷体系,微观上则颠覆了“经典”的公司治理秩序——以追求股东近期价值最大、公司眼前利润最大为目标的权力结构和制度安排,其中以盎格鲁-撒克逊式的公司治理模式为典型代表。在危机时代,重短期、轻长期、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的公司治理价值取向遭到了严重质疑,人们意识到,必须对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的价值目标进行深刻的变革,否则难以从根本上重建市场的基础——信心。
有经济学家提出,应该以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重构公司治理的新秩序。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危机发生以后才出现的新思维。早在20世纪60年代,以德国、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国家就曾提出这样的价值目标,这种价值理念也曾经在公司“丑闻”曝光较多的年代影响了全球的公司治理潮流。注重员工利益和社会责任,采用更严格的监督手段,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加强内部治理的有效性,一度成为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企业,尤其是美国的跨国公司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的成功大大刺激了全世界的“致富”心理,日本甚至把经济衰退部分归咎于公司治理过于保守、低效,倡导日本企业学习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引入更为灵活、自由和激进的治理理念。而历来以稳健著称的德国也在探索监事会的改革中加入了很多的“美国元素”。 在巨大的利润诱惑之下,以利益相关者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秩序逐渐变成了一种学术层面上的“理想价值目标”,在实际操作层面中则被大多数企业摒弃了——在经济繁荣时代,这样的价值目标显然有点不合时宜,原因是显然易见的:兼顾各方利益和社会责任可能意味着公司要放慢增长速度,股东的眼前利益必然受到影响,CEO等高管人员将受到更多约束。在经济学中,企业的行为也很容易得到解释:当“急功近利”成为一种集体心理,公司的短期行为必然会在社会博弈中成为占优的博弈策略:对公司来说,不选择“急功近利”的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皆是零!于是,“急功近利”制造了巨大的“财富泡沫”,并在最为脆弱的金融领域引发了全球性的系统性风险。 对中国的董事会来说,危机是一次很好的反思和深化改革的机会。在本期封面文章中,我们通过调查,深感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还存在着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导致了董事会的权力结构失衡和公司治理秩序的混乱。失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从立法到董事会的具体运作都缺乏一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意识和长期价值导向。 为了避免金融市场变成赌场,金融工具成为谎言的美丽外衣,变革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基本价值取向成为当务之急。当股价已不再是衡量高管业绩的最高标准,当季度利润不再是董事们唯一关心的话题,当公司的普通员工能够真正进入董事会参与管理,当负有“社会责任”使命的社保基金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团体在董事会里能发出独立的声音,也许才是投资者可以真正放心把钱交给上市公司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