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行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行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可能无法正式纳入国民经济的行业序列,还做不到由政府部门制定和发布创投行业发展规划。中国投资协会创投专业委员会在条件成熟时应编制和发布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引领行业发展
文/冯中圣 近年来,中国创投事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归根结底一靠市场和人才,二靠制度和政策,三靠地方行业自律组织。 大家知道,创业投资机构通过为中小创业型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增值服务,对于促进创新创业事业发展,进而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并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200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10部委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10部委《办法》发布实施4年多来,我国的创业投资业步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健康发展轨道,发展速度也比较快。截至2009年末,在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达518家,其中公司型509家,有限合伙型7家,其他非法人2家。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承诺资本规模达743.4亿元,实到资本580.5亿元。累计投资项目4243个,实现退出项目881个;累计投资金额523.4亿元,实现本金退出89.8亿元。应该说,制度建设和政策扶持,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创投市场的发育和成长,近年来,我国创投行业和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有目共睹,取得的发展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我国创业投资行业和市场的发展,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明显不足;与实施以创业促进就业战略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与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升社会资本形成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巨大差距;与创投事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还远远落后。 10部委《办法》发布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确立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适度监管的备案管理制度基础上,出台了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起了“政策扶持与法律监管相结合”的创业投资体制。 但是,相应的全国性行业服务和自律机制迟迟没有建立起来,影响了我国创业投资制度体系构建的完善,制约了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成立全国性的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创业投资体制,对中国创业投资行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历史影响。 从国际经验看,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对于加强创投行业规范和企业自律管理、维护创投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创投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纽带、促进创投业与创业界及其他相关行业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行业自律组织有其自身基本规则,运作有其基本规律。中外行业自律组织千千万,国家也正在探索改革对各类行业协会的管理,行业自律是行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府监管相辅相成,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规范自律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的创业投资行业管理体制是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要明确自律管理与政府监管的边界,准确定位,不缺位,不越位。其次,要紧紧抓住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这个核心。 现在一些行业协会无从发挥对行业的自律作用,某些行业发展和竞争的不规范性和无序性,不仅在国内司空见惯,而且在国外市场上内讧打架也屡见不鲜。很重要一点就是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建设不到位。自律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自律了有正向激励,违反了要有惩戒,这就是机制。这个机制的形成不是政府许可授权搞出来的,而是由业界协商创立的,业界达成的公约就要切实发挥作用。 创投行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行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可能无法正式纳入国民经济的行业序列,还做不到由政府部门制定和发布创投行业发展规划。但是,这个行业的发展需要进行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希望专委会深入研究创业投资行业和市场在发展、政策支持、监管和自律完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条件成熟时编制和发布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引领行业发展。(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