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建设创新型城市,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创新集群、完善创新价值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城市创新功能,发挥“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极化效应”,对于贯彻自主创新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总之,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要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健全创新体系,聚集创新资源,突出效益效率,着眼引领示范,探索区域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形成若干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深圳经验值得推广 《中国投资》:深圳是首个试点城市,您对其近两年来的工作进展如何评价?您认为有哪些可以在全国推广的经验? 刘艳荣:自2008年国家发改委批准深圳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批复要求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出台了许多促进创新的政策措施,创新环境进一步改善,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创新型城市建设初见成效。 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条经验,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 第一是凝聚创新共识。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之后,深圳市迅速颁布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年)》等重要文件,成立了深圳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并且设立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2009年就安排了资金64亿元,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 第二是健全创新体系。针对当地区域创新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缺陷,深圳市重点加强高水平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支持国内相关高校、中科院在深圳的分支机构。并安排10亿元资金,组织实施一批攻关计划、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计划,突破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瓶颈”。 第三是广聚创新资源。深圳市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超级计算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落户深圳。深圳市还组织申报了145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子项目,启动了深港创新圈3年行动计划,与国际知名公司加强信息通信等领域的合作。 第四是促进产业创新。以网络经济、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为重点,促进创新资本和创新产业良性互动,培育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产业结构的高端延伸。积极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完成了很多重大项目。 应该说,这些经验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对于其他城市如何迅速有效地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大有裨益。 试点选择兼顾6大区域 《中国投资》:国家发改委选择这次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的16个城市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刘艳荣:建设创新型城市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不同区位、不同产业结构、不同创新资源禀赋的城市,创新发展模式存在巨大差异。为进一步探索推进创新型城市的建设经验,我们在城市群相对集中的几个重点区域选择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扩大试点,在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目标的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城市走创新发展道路。 综合考虑创新型国家建设需求、国家的区域发展战略、经济发展结构、自主创新工作基础等因素,决定在以下6个区域16个城市推进扩大试点:
第一是东北地区,这次选择的沈阳和大连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具有科技教育资源密集、工业基础雄厚的特点,对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第二是山东半岛,选择了济南、青岛和烟台。济南推进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较为健全,青岛的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尤为突出,烟台是我国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代表,对于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第三是长三角地区,选择了南京、杭州、苏州和无锡。南京的创新资源相对密集,工业基础较为雄厚;杭州也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尤为活跃;苏州和无锡都是我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也是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代表。而且4个城市之间已有一定的创新要素开放流动的基础,选择其作为试点城市,对于促进长三角地区整体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是东南沿海地区,选择的广州和厦门是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战略的重要城市,在经济体量壮大之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发展转型显得尤为迫切,同时将对珠三角和海峡西岸城市群的创新发展起到重要带动作用。 第五是中部地区,选择的合肥、长沙和郑州分别是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经济带的中心城市,合肥是我国的科技创新示范市,长沙集聚了一批高等院校,郑州工业基础较为雄厚,这些城市在带动中部地区崛起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第六是西部地区,选择的成都和西安分别是西南地区成渝经济带和西北地区关中经济带的中心城市,都具有科教资源密集、高技术产业发展较快的优势,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大试点任务 监测评估不搞一刀切 《中国投资》:我们注意到,扩大试点的16个城市已经行动起来,南京、济南、苏州都召开了上千人的动员大会,所有试点市都在编制规划。请问,什么样的城市才是创新型城市?试点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刘艳荣:经过各方面研究,大家普遍认为,创新型城市是指拥有健全创新体系、主要依靠创新要素集聚和高效创新活动驱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城市,并对其他区域有较强辐射引领作用的城市。建成的创新型城市应该具有5大特征:一是创新体系健全,体现在创新价值链完整,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与技术转移、创新服务以及创新政策与制度环境等体系相对完善配套;二是创新要素集聚,体现在创新人才、资金、机构等创新要素集聚,并产生城市创新集群效应,提高创新资源利用水平;三是创新效率高,体现在城市创新资源集约利用能力强,创新投入产出比高;四是创新效益好,体现在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等方面;五是辐射引领作用强,体现在城市创新信息、网络、条件平台共享,人才交流合作等对周边区域的辐射示范方面。 目前,我们对试点工作提出了4项任务。一是加强创新组织管理,强化城市创新功能。要求各试点城市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建立健全主要市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把创新功能作为城市的基本功能加以强化。二是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要求试点市把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社会化和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作为重点任务,大胆破除制约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三是推进城市产业升级,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要求各试点市在制定规划时,要将产业创新发展作为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统筹考虑城市的传统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实施一批产业自主创新工程,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增强城市发展后劲。四是优化创新文化环境,促进创新产业发展。要求各试点市制定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配套政策,并建立创新政策落实效果监测反馈机制,把落实国家政策和城市创新政策作为政府各部门的重要任务,加强城市创新文化塑造力度,优化城市的创新环境。 《中国投资》:如何评估创新型城市试点的建设进展与创新政策落实成效?有无一个系统的监测和评估标准? 刘艳荣: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和各地方也正在着手建立创新政策落实效果监测与反馈机制。初步考虑,我们将“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资源聚集、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创新辐射广和引领示范作用强”的总体要求,动态监测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进展,定期评估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创新体系建设、创新环境条件、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创新效益、创新辐射引领作用等一级指标,底层指标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考虑。待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之后,我们将定期对各试点城市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主要是起到引导作用。考虑到每个城市建设基础不同,在监测和评估试点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各试点市实际情况确定一些能够体现特色的指标,并对各项指标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