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3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使民间投资获得政府政策强有力支持的同时,也事实上对持续了一年之久的“中国经济是否存在‘国进民退’”的争论作出了裁决。此前,相继有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全国政协等部委的高级官员引用一些数据来信誓旦旦地论证不存在“国进民退”的问题。很显然,如果真的不存在“国进民退”的问题,国务院也就不必特地发文鼓励和支持民资进入此前基本被国资垄断的行业和领域了。 这也可视作是政府对社会舆论强力呼吁遏制“国进民退”势头的一个积极回应。文件要求各政府部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油气勘探、电信建设、金融机构、矿业权市场、军工生产和科研等这些此前被认为相对封闭的行业,此次都被要求向民资开放。对民资的开放力度无疑是空前的。 但坊间舆论对民资未来的投资空间似乎仍保持着谨慎的乐观。探究其个中原因,除了因这份文件从整体上看仍然缺乏政策细节的支撑,对中国民间资本的提振作用尚待时间观察外;最重要的是,人们担心,作为一项政策,是否能真正得到长期稳定的持续和执行。从某种意义上说,政策不是法律,是可以随时变的,今天是鼓励和支持,明天也许就是禁止或整顿,这就是所谓的政策风险。历史上政府借宏观调控之名行“国进民退”之实,这种先例并不鲜见。原因在于过去政府对民间资本的政策取向向来采取的是功利态度和短期行为。时而宽时而松,完全视经济情况而定,经济形势不好时,就会对民间资本放松一点,因为需要民间资本来帮助提振经济。经济形势转好,对民间资本的管控就会趋紧,而一旦经济过热,民间资本总会担当替罪羊的角色,率先成为治理整顿的重点。一轮轮的教训下来,民资对政策的疑虑和不信任已经积累了相当的情绪,因此这一次的对民间投资的放宽自然希望不仅仅只是为了经济复苏。 长远而言,民间资本真正需要的是资本或企业不存在因所有制不同而有身份歧视或差别。各类企业享受一样的国民待遇。政府所需要做的就是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服务好企业,而不要去特意维护某一种经济形式。只有企业真正告别和根除因身份不同而带来的歧视,民间投资才会有真正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