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笔者不禁感叹,处在一个全民娱乐的时代,自己的一言一行也在潜移默化中被“娱乐”了。去超市买洗衣粉,不先参考产品的去污能力,而是首先回忆该品牌是否有明星代言且是否耳熟能详;去商场买化妆品,不冷静地分析性价比却重点比较代言明星是谁,看看是否符合自己追求的气质。这种亚健康的购物心理就像病毒一样,促使厂家绞尽脑汁策划方案,邀请各路明星代言其产品,将名人效应发挥得淋漓尽致,从而达到抢占市场先机的目的。
爱亦可,恨亦可 近几年来,直销行业似乎也在追赶这一“潮流”,未能免俗。安利的产品伴随着刘翔招牌式的微笑出现在大街小巷;郭晶晶的烈火红唇让大家知道了雅芳搭上了跳水皇后;林叶婷知性的回眸一笑也使玫琳凯的彩妆深入人心。等等这般,好像“明星效应”已成为直销行业推广产品屡试不爽的“捷径”。 的确,明星的知名度和其自身的魅力会使得原本平实无奇的商品变得光芒四射,即便是可有可无的保健品,在明星效应的影响下也显得那么不可或缺。而对于我们这样被“娱乐化”的一代消费群体而言,明星品牌的记忆度也确实高过产品品牌。话又说回来,找明星做代言,真的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不尽然吧,要知道明星不仅仅是名人,更是凡人。俗话说,百密也有一疏,万一某日不经意间做出些行为不端的事,“失火”的除了自身的形象,想必其所代言的品牌也会毫无悬念地受到殃及。这种例子在行业里也是屡见不鲜,比如前几年安利请中国跳水界的明星人物田亮为其代言,但因代言人违反相关的规定,不能够进入国家队,其体育生涯几乎是嘎然而止,而当初选择他代言的安利,其品牌形象也因代言人自身遭遇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无独有偶,北京奥运那年,刘翔的退赛事件后,尽管安利及时地采取了紧急补救措施,但因代言人的个人行为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仍然不能忽视。此类事件一旦出现,商家就算亡羊补牢,也为时尚晚了,在消费者心中毁灭一个品牌的正面形象远比树立容易得多。所以说,明星代言是把双刃剑,你无法事先买保险,确保万无一失,你也无法全程监控其一举一动。况且借势攀附明星知名度换取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背后,是一串阿拉伯数字组成的高昂代言费。所以,代言有风险,挑选需谨慎。 靠人不如靠己 人无信则不立,这句话可以用在任何一家直销企业。做产品就像做人,那些花里胡哨的明星代言对产品的销售就算是功不可没,但归根结底能够生存下来的原因,无外乎还是依靠产品自身过硬的质量,毕竟咱们换取的是消费者的真金白银。再拿玫琳凯举例,就算代言人林叶婷女士知性、美丽的形象多么深入人心,是否真正证明玫琳凯的产品能让每一位爱美的女性使用后拥有光滑细腻的肌肤,还得消费者自己去检验。 行业里的大佬们,你们是否还在犹豫要不要赶一回流行,请明星为自己的产品做宣传大使?又是否因高昂的代言费而纠结?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请明星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明星的作用无非只是广告中的一个配角,真正的主角是你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