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滥用的信用和信用经济
道德标准无疑地存在社会差异,但无论是从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为出发点的道德伦理,诚实守信则是共有的诉求。《中庸》宣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而基督徒若有非诚信之举则需忏悔才谋得上帝的宽恕…… 在缺乏“正式”交易制度调节下,包括诚信在内的道德规范(非正式制度),是市场交易得以起步的基础(社区内“人际型交易”)。但超越社区范围,道德规范的作用难以支持“非人际型交易”的拓展。尽管诚信等道德规范在市场交易起步阶段起决定性作用,但道德规范等“非正式制度”在市场交易拓展中的作用是有限的。这是道格拉斯·诺斯,青木昌彦等人用寓言故事及博弈论模型证明了的道理。 当下市场经济活动中,明目张胆地坑蒙拐骗、制假售劣、践踏合约……,既属道德问题,更属法律问题。与其说是诚信沦丧,不与说是守法、执法不严。在利益诱惑面前,道德规范往往是脆弱的。在正式制度不被尊重的氛围中,诚信只能是奢望。 至于信用经济,往往被看作是靠诚信维系的经济。美国此次爆发的金融危机,可以说是信用经济的危机,但不能简单地说成是道德层面、文化层面的危机。在检讨此次危机发生的原因时,时常听到或见到这样的判断——这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危机及其道德危机的直接表现。这样的判断实则存在常识性错误。 市场经济中的信用经济是指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经济,包括各种五花八门的商业信用(赊购)、银行信用(借贷)及由金融创新工具拓展形成的复杂多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市场经济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尽管叫信用经济,但不仅仅是靠道德伦理层面的诚实守信维系的,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是靠伦理规范维系的。在搞不清楚你是否能把持住道德底线的条件下,谁敢成为你的债权人? 信用经济是靠维系信用的系列复杂的正式制度安排支撑的。信用经济层面的危机,不属道德危机,而属正式制度危机。此次金融危机首发在信用领域,是信用经济创新过度而正式制度发展(包括监管制度)滞后的表现。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不属于简单的道德回归和道德重建,而在于立法、执法、守法的力度。中国的信用经济发展,更莫不如此。 本刊自改版以来刚满一年,一年来得到了方方面面的支持,借此机会,向为本刊付出辛劳的各位表达我最诚挚的感谢!一年后的此期,又经过了一些调整,渴望得到各位一如既往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