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由来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2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历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回顾
2001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法制宣传日主题: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法制宣传日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法制宣传日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每年法制宣传日之际,为做好当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都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握时机,认真筹划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