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对他人生命财产不负责的行为,这种行为如何认定呢?今天,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肇事逃逸的后果肇事逃逸也会作为入罪的必要条件。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的情形时,即构成交通肇事罪。
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但增加了交通肇事案件的侦查难度和成本,更重要的是常常因行为人逃逸,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致残或者死亡。肇事逃逸是行为人故意而为之,常常表现为逃避法律责任而置被害人不顾,其社会影响极坏,应当予以严惩。这种严惩在法律上也能找到具体规定,如上述《刑法》、《解释》均可见。
所以,各位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积极救助伤者,履行自己法律义务,千万不要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逃逸只能让你错上加错,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罚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