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安全用耳,保护听力。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延长活动时间。
三、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非职业性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安全用耳,保护听力的意识;宣传普及安全用耳知识,教育推动社会公众养成安全用耳习惯,科学使用有音响功能的电子产品,防护各类娱乐性噪声;大力宣传有关噪声治理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推动建设健康聆听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卫生计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行动,及时制定本地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做好组织落实,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要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广泛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及爱耳护耳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开办讲座、咨询等活动;要着力面向重点人群,尤其是青少年加强听力健康教育,做好大、中、小学的宣传组织工作;要继续在首都北京和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打造品牌宣传活动。
(三)整合推进实际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推进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努力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听力健康咨询、听力检测等便民服务有效结合,组织开展好各类听力残疾康复救助项目;要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加大对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投入,鼓励更多爱心力量参与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活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行动,加强对娱乐场所及相关企业的噪声执法检查,做好噪声治理。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送第16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
第16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地址:XX市XX区安外惠新里甲8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全国工作处)。
五、宣传口号
——安全用耳,保护听力
——健康聆听,幸福一生
——养成健康用耳习惯,减少耳聋发生
——远离噪声,保护听力
——关爱青少年听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