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下面爱华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2017辽宁最低工资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2017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从2016年1月起,辽宁最低工资一档标准,由1300元增加至1530元,提高了2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由13元提高到了15元。12月11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辽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考虑到全省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差距的因素,将最低工资分为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1530元,二档为1320元,三档为1200元,四档为1020元。
其中,沈阳、大连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均为1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均为15元。
综合14个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看,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辽阳、盘锦、葫芦岛10个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都分为两个档次。
大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1530元和1430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200元调整为1430元。
沈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1530元和1230元,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上调幅度17.7%;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由1050元调整为1230元,上调幅度达17.1%。
鞍山、抚顺、本溪、丹东、盘锦等5座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1320元和1200元。
锦州、辽阳、葫芦岛等3座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1200元和1020元。
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处在全国中游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个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截至12月份仅剩下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未进行调整。
省人社厅表示,辽宁每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都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市将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达到18.7元。调整后,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处在全国中等水平。
省人社厅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一个最低限额,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提醒,如果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