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是实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方,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加强管理,对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郑州医保信息查询系统,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郑州医保信息查询系统 郑州2017居民医保缴费01.缴费期间
已参保未缴费居民需足额缴费后,医疗保险待遇期从缴费次月起开始;逾期不缴,将不能享受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居民可通过三种方式替亲朋好友缴费,不限本人,即:
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缴费,柜面或自助一体机均可缴费;
中国银行网银缴费,注意必须持有开通网银的中国银行的银行卡;
郑州掌上人社手机APP缴费,注意必须持有已经激活金融功能并有足够余额的社会保障卡。
02.缴费标准
按照政策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上调。
新的缴费标准为:
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新出生婴儿(参保时不满一周岁,含一周岁)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03.缴补差额
因郑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实施时,2016年的医疗缴费已接近尾声,因此未按新标准足额缴纳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在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时需一并补齐差额部分。
去年未按标准缴费的需按如下标准补缴:
18周岁及以上人员,2017年度正常费用为200元,新老标准差额20元,合计应缴220元;
18周岁以下人员,2017年度费用为120元,新老标准差额90元,合计应缴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