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特定的方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并且这种使用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利和财产权。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介绍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相关司法民法考点知识。
司法民法考点之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司法民法考点一
1、合理使用的概念与要件
(1)所谓合理使用是指非著作权人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须支付费用,对他人之作品加以利用的一种法律制度。
(2)合理使用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必须是已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因为涉及人身权(发表权)所以不得合理使用。
B.必须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才可以合理使用。
C.必须不得侵害著作权人包括人身权在内的其他著作权。
司法民法考点之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2、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例如某大学生从国家图书馆借了一本图书,将其复印权用于自己阅读,构成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行为。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注意:
A.适当引用,指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者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B.全部引用他人作品仍有可能构成合理使用,只要他人作品没有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即可。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注意:
A.必须是报道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B.必须是“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注意:
A.文章主题要求是政治、经济、宗教三个方面;
B.文章性质必须是时事性文章,因此如果是学术文章,即使涉及政治、经济、宗教三个方面,也不得合理使用;
C.作者声明不得刊登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公众集会”是指群众性政治集会、庆祝会或纪念性的集会,学术性会议不在其内。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