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3月份,有很多节日,你们知道有哪些吗?3月5日学雷锋日,3月8日妇女节,3月12日植树节,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还有一个也非常重要,从1996年起,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那么今天就是我们全国中小学生的第18个安全教育日。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种之多,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火险,溺水,体育运动损伤等等,这些都时刻在威胁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自身安全,杜绝危险行为。
1.远离危险物品。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
2.按时作息,径直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做好卫生防疫,防病工作。不带零食进校园,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传染病传播。生病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治疗并向学校报告。
4.积极开展“反敲诈,保安宁”活动,坚决打击侵犯,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的犯罪。当遇到敲诈抢夺时,应立即向老师、家长报告。要熟记特殊电话:巡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5.不要进入网吧,避免使学习受到影响,身心健康受到污染和受到人身伤害。
6. 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了解防火、防电、防毒、防盗、防碰、防划伤、防受骗等知识。了解家中各种设施、电器使用方法和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及注意事项。
7. 注意活动安全,特别是进行体育活动时要防止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不要到危险场所游玩,如:高压塔下、铁路、公路旁、变压器下、河、潭、坑边、工厂生产区和仓库,建筑工地、废弃无人居住的房屋、防空洞,地窑、水坑附近、屋顶、树梢、墙头等。
8. 掌握躲避坏人伤害的方法,注意自我保护。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不要让陌生人尾随自己回家,不向外人泄露家中的作息习惯,经济状况等,不随意在外留宿。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建设者,任何时候应该把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珍惜宝贵的生命。但是,保障你们的健康安全地成长仅靠教师,家长跟随在身边保护是不够的,希望你们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和了解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本领,培养自护自救能力。愿同学们健康茁壮成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