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巾保护法
火灾中产生的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1.28%时,即可导致人在1至3分钟内窒息死亡。同时,燃烧中产生的热空气被人吸入,会严重灼伤呼吸系统的软组 织,也会形成人员窒息死亡。逃生时,可把毛巾浸湿,叠起来捂住口鼻,无水时,干毛巾也行,身边没有毛巾,餐巾布、口罩、衣服也可以替代。要多叠几层,将口 鼻捂严,增加滤烟效果。穿越烟雾区时,即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否则就有立即中毒的危险。
通道疏散法,楼房着火时,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便捷、安全的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从浓烟弥漫的建筑物通道向 外逃生,可向头部、身上浇些水,用湿衣服、湿床单、湿毛毯等将身体裹好,要低势行进或匍匐爬行,穿过险区。如无其它救生器材时,可考虑利用建筑物的窗户、 阳台、下水管等脱险。如1993年2月14日,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死80人,伤53人。在幸存者中有一位女性,叫刘丽英,着火时她正在三楼 购物,混乱中她趴在地板上,顺着楼层爬到二楼,从窗户跳出,得以幸存。
绳索滑行法,当各通道全部被浓烟烈火封锁时,可利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被子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然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慢滑到地面或下个楼层而脱离险境。
低层跳离法,如果被火困在二层楼内,若无条件采取其它自救方法并得不到救助,在烟火威胁、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跳楼逃生,但在跳楼之前,应先向地面扔 一些棉被、枕头、床垫、大衣等柔软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台,身体下垂,头上脚下,自然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如果被烟火围困在三层以上的 楼层内,千万不要急于跳楼。因为距地面太高,往下跳时易造成重伤或死亡。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要冒险跳楼。
借助器材法,人们处在火灾中,生命危在旦夕,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应放弃生存的希望,逃生和救人的器材设施种类较多,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救生网、救生气垫、救生软梯、救生滑杆、救生滑台、导向绳等等,如果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器材和设施,就可以火“口”脱险。
暂时避难法,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暂时的避难处所,保护自己,择机再逃。如果在综合性多功能大型建筑物内,可利用设在电梯、走廊末端及卫生间附 近的避难间,躲避烟火的危害。如1994年1月9日,在香港汇丰银行石咴尾分行火灾中,就有10多名职员无路逃生,被迫退入一个房间内躲避,保住了生命。 在逃生过程中及时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防火分隔物,启动通风和排烟系统,都有利于逃生,应注意应用。
标志引导法,在公共场所的墙面上、顶棚上、门顶处、转弯处,都设置 “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逃生方向箭头”、“照明灯”等消防标志和事故照明标志,被困人员看到这些标志时,马上就可以确定自己的行 为,按照标志指示的方向有秩序地撤离逃生,以解“燃眉之急”。
利人利己法,在众多被困人员逃生过程中,极易出现拥挤、聚堆、甚至倾轧践踏的现象,造成通道堵塞和不必要的人员伤亡。损人利己,妨碍他人疏散的行为 是极不道德的。相互拥挤、践踏,既不利于自己逃生,也不利于他人逃生。因此,遇到只顾自己逃生,不顾别人死活的不道德行为和前拥后挤的现象,非但不能参与 还要想方设法坚决阻止。如看见前面的人倒下去了,应立即扶起,对拥挤的人应给予疏导或选择其它的疏散方法予以分流,减轻单一疏散通道畅通的压力,竭尽全力 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2001年美国的世贸大厦发生火灾,员工自我有秩序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