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国最古老的节日,是一年四季中最隆重的日子。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春节安全生产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春节安全生产通知(一)
机关各部门,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各直属单位,各驻区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
春节临近,根据省市安委办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去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充分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不严格,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春节将至,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进入了产销旺季,部分企业容易因为重产量、抢工期、赶任务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增大。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把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去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明确要求,围绕“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三方责任的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深化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节日特点,突出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四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五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六是加强石油、燃气领域安全监管;七是加强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隐患复查治理的力度,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整顿或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一是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二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三是指导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并强化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响应程序和应对处置措施。四是切实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随时与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二是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并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发生重大情况时应立即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遇到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区安委会将对各单位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检查。请各单位将春节期间值班表(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南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春节安全生产通知(二)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是一项及其重要的政治任务。为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大家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两节,现将做好元旦春节两节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加大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
各单位在假期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前阶段查出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回头看”,做好自查工作坚决消除检查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于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的责任。
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低压变电系统等各种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检修,确保医疗设备、设施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三、注重消防安全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具备消防安全设施的基层医疗卫生场所要依法及时整改,相关负责人要具体督办和监督整改流程。
四、广泛宣传,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等易发生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要教育大家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同时,要严格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常,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高度重视假期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状态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设备。
六、严格遵守中午不饮酒制度
值班和带班人员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定远县卫生局
春节安全生产通知(三)
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二、深入排查整治,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沧政办传〔2015〕357号)和12月30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针对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要加大对道路客货运输和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四)突出抓好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严把关口,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应急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之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