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号,住市路
女方,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号,住市路
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并生有名婚生子(女,19年月日出生,男,19年月日出生)。现因原因,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的可能,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婚生子由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元,婚生子的医疗费由方承担,婚生子的费由方承担,婚生子的保险费由方交付;
直接抚养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非直接抚养方有非直接抚养的抚养权、教育权、监护权;
任何一方都有维护对方良好形象的义务,不得对婚生子进行有损于对方形象的说教;
任何一方对婚生子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双方都确认无其它共同生育的婚生子及其胎儿。
3、每个月,非抚养方可以探望婚生子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子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4、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女方婚前个人债权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
5、双方确认除第4条之外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债务)如下:
不动产:市路号,房产面积约平方米(已装璜),价值约万元;
动产: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俱一套、组合音响一套、日用品件,总计约元;
未分割遗产:
产权:
银行存款:票面额元:
投资(实业、股票和债券等):
个人保险:
其它财产权益(住房公积金):
生活日用品:
共同债权:
共同债务:
6、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市号,房产约平方米(已装璜),价值约万元;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俱一套、组合音响一套、生活日用品件,总计约元;同时取得该房产的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方在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共同债权债务分担:
7、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8、方在本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后内搬出原住房,方有协助的义务,方有日内协助过户的义务;方自行承担房屋的水、电、电话、汽、物业等费用;在共同居住的期间内水、电、电话、汽等费用由方承担。
9、双方确认方身体状况健康,经济帮助的必要。方应支付元补偿给对方。
10、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严重的精神病,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11、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元。
12、除了第11条之外,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元。
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1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
15、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