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是对员工负责。以下是由爱华网小编整理关于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高处作业基本知识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出进行的作业,高出作业包括在作业场地的作业,也包括作业时的上下攀爬过程。
1、高处作业的高度与级别
高处作业根据作业高度划分为四个级别:
1) 高度在2-5米的高处作业,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高度在5-15米的高处作业,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高达在15-30米的高处作业,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高度在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高出作业坠落半径根据不同的坠落高度分别为:
1) 当高度为2-5米时,坠落半径为2米。
2) 当高度为5-15米时,坠落半径为3米。
3) 当高度为15-30米时,坠落半径为4米。
4) 当高度为30米以上时,坠落半径为5米。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出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 在风力6级(风速为10.8米/秒)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 在高温和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意外的高处作业。
二、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厂内运输作业基本知识
生产运输现场是人、车、路、物流动态交汇的场所,是一个动态、复杂、多变的系统。在这个区域内,各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如其中之一失控,对整个系统将产生影响,往往会造成事故与损失。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处理好人、车、路、物流在运动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与问题,保障厂内运输作业的安全。
厂内运输按照运输物料的不同形态如块状、粉状、液态、气态等,采用不同的运输设备和方式,主要方式可分为如下几种:
1) 连续运输
2) 船舶运输
3) 铁路运输
4) 车辆运输
厂内运输作业安全要求
1) 应根据工艺流程、运输量和物料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从设计上保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
2) 厂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建筑限界,并不得妨碍实现。现有已侵入限界的围墙和各种建筑物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应予解决;未拆除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舍友侵限警告标志。
3) 制造、改造和改装设备的运输、装卸设备,应有由主持设计和生产的有关单位出具完整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
4) 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备进行大、中小修和维修保养。
5) 从事运输工作的新职工个代培,实习人员,入场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6) 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践行体格检查。镜检查合格者,方能担任原职工作。
7) 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8) 有害物料的运输,应使用专门的设备或容器。运输超限货物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9) 原有线路改造、邻近路基施工、跨越或穿过路基构筑物施工、跨越铁路线路和道路或横穿路基和桥梁设电线、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经过工厂总图管理和运输部门批准。
10) 在运输线路附近施工时,应事先得到运输部门的批准,不得占用运输设备,并采取防护措施。所用器具、材料的堆放,不得妨碍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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