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一直是政府的重点保护对象。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佛山市老年人补贴政策 ,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佛山市老年人补贴政策如下
禅城区政府近日发布《佛山市禅城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禅城区凡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人员可领取高龄津贴。
领取高龄津贴的人员需符合两个标准,一是具有佛山市禅城区户籍的人员,或驻禅部队服务管理以及计划移交地方安置的军休干部;二是截至2015年1月1日,凡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人员。
方案将70周岁以上老人分为四个不同年龄段,包括7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可领取30元、100元、150元和500元的高龄津贴。
此次新发布的方案对领取津贴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修改,除了将70周岁以上老人正式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外,还适当提高了津贴标准,其中百岁以上老人标准提高到500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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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实际,陆续在省级层面出台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政策。
省政府法制办昨日公布《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送审稿规定了具有广东省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公共交通、住房保障、医疗、服务业等多方面的优待措施,包括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政府津贴制度、65岁以上每年免费体检、老年人免费使用收费公厕、拆迁房老人可优先选楼层等一系列优待措施,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把优待的对象范围扩展至外地老年人。
今年4月,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我省正处于老年人口较快增长阶段,预计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243万人,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00万人。而记者从省老龄委获悉,广东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基本建立,有13市普惠80岁以上老人。
据省老龄委统计,我省已有20个地级以上市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其中13个市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7个市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津贴制度。
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由于经济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财力较强,在高龄老人津贴方面实现“一步到位”。其中,深圳的补贴标准最高,80?89岁每月200元,90?99岁每月300元,100岁以上每月500元。
浙江高龄津贴标准最低 每人30元/月
通报显示,建立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
浙江省出台政策较早,津贴标准也较低,该省在2011年制定相关标准,规定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而江苏省则规定向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统一为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