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里第一次赚钱,是十九岁时去超市做促销员。 老板把我放在一堆洗发水的后面,我负责向路过的人兜售,并给予一切可能的帮助 。 这份工作没有提成,我却做得异常卖力,四天的促销期结束后,我拿着四百块钱坐上回学校的公交车, 一路上双脚肿痛,那副喊哑了的嗓子却哼出了歌。
我怀揣着这笔钱,兴致勃勃去批发了一堆耳环,开了淘宝店,在网上整日蹲守。
直到毕业时也没卖出去一副,全部在大四那一年跟着我原封不动地回了家。
我那时每月拿着爸妈给我的零花钱,感慨“赚钱辛苦,又没意思。”这差点让我成为一个失去野心的人。
是二十三岁开始在异国独立生活之后的经历,让我知道了钱的重要和必要,也后知后觉赚钱是一种多好的能力。
赚钱是生活独立,也是精神独立的资本。前者令你获得决定生活贫富的权利,后者使你拥有选择哪一种人生的自由。
那时在异国做浮萍,靠苦力维持生计,带着一脑袋知识分子的抱负,在小餐馆后厨洗碗,咖啡馆端盘子,背着吸尘器在写字楼里做清洁…...
至少两年的时间里都在重复这样的日子,恨不得拿更多的时间去打工,永远在做超级爱钱的替班员,每周拿到工资,交过房租后,把余下的钱存进账户里不敢再动一毫:每三个月交一次路税,每半年车要进行车检,要交签证费,还有读书的学费,要为可能会发生的突发事件攒钱…...
身边有几个同路的朋友,出身平凡又不甘平凡,无一不是这般辛苦。
记得一位朋友正在我家吃饭,手机响后她接起,抓了一个包子就告辞了。她匆忙和我说“要去替工!”并且坚决地告诉我,“只要是钱,宁可和自己过不去也不要和它过不去!”
另一位朋友时常黑着眼圈来上课,一节课一动不动,和我解释说,“今天早晨去搬一个小时的货,现在腰一动就痛。”
更有合租的朋友早上五点钟就离开家深夜十一点才回来,和我说“好像每天的睡眠和休息,都是在公交车上完成的。”
我们那时都愿意看亦舒,每次从老板和同事那里受了委屈,都要拿这样的话说给自己听“如果有人用钞票扔你,跪下来,一张张拾起,不要紧,与你温饱有关的时候,一点点自尊不算什么。”
恨不得每一次领工资,都要把钱码成一大长排,和它们搂抱着睡一宿,以证明自己的富足。
这种辛苦来得特别真切,也令我亲眼见证钱的作用,那是联结现实与梦想之间最坚实的桥梁,让赚钱称为一种必要,也成为年轻时很好的能力。
从当地学校毕业后我开始正式的工作,收入渐趋稳定,却很少有盈余。眼见国内同龄的朋友已经在职场中叱咤风云,连九零后都成为了创业先锋,我还在停滞不前,人生失去了挑战和新鲜。
在出书不久前,我搬离了奥克兰,去另一个城市安家,却继续做庸常的工作,而等到新书出版,我已进入最忙的工作期,每天晚上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写字,最后总是以趴在键盘上为告终,不情愿却也毫无抵抗地睡去了。
这样的压力使我决心成为职业写字人,收入跌回了毕业后的二分之一。
在物价水平甚高的城市,这是一场灾难多过于福分的选择。我决定只给自己半年的时间,若写字和人生依然平凡,我就去过自己的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