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权的强制行使受到了行政强制法合法性的挑战,而对这一职权的现实需求并未明显降低。下面就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检查计划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检查计划一: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6月至9月底,我局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主要是四大领域七个方面
四大领域:
公路、航道、运管、质监
七个方面:
(一)市、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关于安全工作的履职情况;
(三)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建设和开展情况,特别要把安全生产基础的建设情况和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七)事故查处、问责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
三、检查重点任务
(一)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对辖区内所有从事营业性和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清理,重点审查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的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经营行为,对企业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装卸作业、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管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严格按规定工作流程作业,对不按规定悬挂标志或不按规定工作流程作业的运输车辆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重点检查桥梁运行安全,检查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监测制度是否落实;重点开展干线公路搭接道口整治,检查搭接道口行政许可是否把关良好,道口是否过多、过密,道口安全设施是否到位;重点开展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排查,检查农村客运班线和镇村公交运营线路的交叉口、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街道集镇段安保设施的建设是否到位。
(三)危化品码头和港口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重点检查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港口压力管道安全、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对照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标准,全面认证危化品码头安全生产条件,彻底排查和整改危化品储罐及其附属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组织对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密集片区开展专题安全调研和评估,会同所在地政府研究制定针对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密集片区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措施。
(四)“三超一无”船舶整治。在全区有条件的干线航道全面开展“三超一无”整治活动,要“全线联动,合力整治”,对违规船舶实施统一处罚标准和检查内容,利用“海事现场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对查处的违规船舶进行全线跟踪协查;海事和航道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违规船舶通报制,互通整治信息,强化对违规船舶查处的合力。
(五)内河通航安全。重点检查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内河加油(气)站(船)安全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苏北运河段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后的通航安全调研评估,是否提前制定通航保障预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减少南水北调工程的不利影响。
(六)“平安工地”建设。以《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作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大检查标准,借助大检查活动深入宣贯《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推进省级“平安工地”建设。
四、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深入到各个岗位。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各单位每周都要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安全科技科,由安全科技科汇总并进行上报。
(二)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行业专家对重点地区、重要环节进行检查。在常规督查检查的基础上,行业条线主管部门要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长大桥、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第三方检查。
(三)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继续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严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按照“大检查、大整改、大宣传、大提高”的工作要求,制定自查和检查方案,并将大检查工作方案于6月28日前一并报局安全科技科。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和要求。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奖励措施。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导作用的同时,对个别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反面典型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于9月27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局安全科技科。
交通安全检查计划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镇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从最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问题入手,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彻查管理漏洞,查纠高危违法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治理措施,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和车辆通知秩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努力减少或杜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争取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各村(居)、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为本辖区、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坚决落实例会、会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有专职领导抓、有专业人员干。
三、职责分工
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村(居)、单位检查整改工作的职责分工:
1、古溪交管所牵头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隐患排查整治,古溪派出所、横垛派出所、镇安全办配合。
2、镇教育科牵头组织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古溪派出所、横垛派出所、古溪交管所配合。
3、镇村建站牵头组织古溪集镇、横垛社区集镇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隐患排查整治,古溪派出所、横垛派出所配合。
4、镇农服中心牵头组织农用车、变型拖拉机隐患排查整治,古溪派出所、横垛派出所、古溪交管所配合。
5、古溪派出所、横垛派出所牵头组织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古溪交管所、镇农服中心、镇村建站配合。
6、镇安全办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
7、镇综治办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平安交通”、“平安校园”、“平安企业”、“交通安全示范村”等系列平安创建检查考核内容,年底对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8、古溪水利站牵头组织干河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配合。
9、各村(居)牵头组织本辖区范围内乡村道路、中沟及以下桥梁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农路办、财政所、水利站、经服中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