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编辑国家旅游局2011年4月12日发布设立“中国旅游日”的信息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民众热烈欢迎这个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旅游宣传日、推广日和发展日的设立。为增进全社会对旅游业的了解,增强国民旅游意识,引导和鼓励人们积极参与旅游活动,国家旅游局于4月12日在《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开征集“中国旅游日”标志、形象宣传口号设计方案的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中国旅游日”标志和“中国旅游日”形象宣传口号。
公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截至到2011年4月21日午12时,共收到来自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自然人、法人、相关组织来稿近1300余件。其中“中国旅游日”口号2800余条,标志100余件。
为宣传国家设立“中国旅游日”的意义,4月12日至5月2日,国家旅游局开展了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中国旅游日”标志和形象宣传口号的活动。征集活动得到公众积极响应,在短短21天时间里,共收到应征函件近4000封,其中:形象标志设计方案420余件,宣传口号7000多条。应征作品主要来自29个省区市、台湾地区和加拿大。投稿人最大年纪83岁、最小19岁,投稿人大多为学生、教师、公务员和退休人员等,旅游从业人员也占一定比重。
经过初筛、专家评审、修改完善等工作环节,目前确定的“中国旅游日”形象宣传口号是“爱旅游、爱生活”[9],这是此次征集活动中投票率较高的一个口号。口号简单明快,响亮有力,易于上口,高度概括了“中国旅游日”的主题理念,倡导更多的国人走出家门,广泛参与旅游活动,提高生活品质。“中国旅游日”标志是以吉林省长春市一名美术老师的应征作品为基础,经专业机构修改完善后形成的。
标志的主体创意造型来源于甲骨文的“旅”字及传统的印鉴艺术。甲骨文“旅”字的变形与方形的印鉴外轮廓,突显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发展“根”与“植”的关系,为“中国旅游日”注入了更加鲜明的文化色彩,在延续传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同时,创造了新的视觉意象,符合现代人日益发展的审美需求,体现了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变形的“旅”字形象地描绘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旅游场景:一面旗帜引领下的一队游人正秩序井然、兴致勃勃的游走于美妙的旅途中。这有着强烈的具象化意义和象征,突显了“中国旅游日”的主旨与核心,引导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旅游,体现了“中国旅游日”的号召力、影响力。同时,变形的甲骨文“旅”字暗含了“5.19”这组数字,进一步强调了“中国旅游日”的日期,让“中国旅游日”更加深入人心。
蓝绿颜色的运用,不仅色彩鲜明,视觉冲击力强,而且渐变的过渡处理让两个主体色彩自然融合,和谐大气。蓝色代表天空,绿色代表自然,象征着中国旅游蓬勃发展的朝气和生命力,以及中国旅游所倡导的绿色、环保、和谐、文明发展的主旨和理念。同时,变形的“旅”字演化的游人们行走在蓝天绿地中,也体现了中国人自古追求的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生境界,在注重环保与和谐的今天,显得尤为珍贵。
标注字体上采用了中国传统隶书的“中国旅游日”及英文Arial体“China Tourism Day”的中英文双语对照,在突显“中国旅游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同时,也彰显了中国旅游的国际化视野与现代发展理念。
整个标志造型稳重,创意巧妙,色彩明快,旅游主题鲜明,日期深刻,具有着浓厚的文化韵味和鲜明的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