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你知道怎样获得证书吗?报名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跟着爱华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两部门共同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第五条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六条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第八条 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时,各地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管理的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九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十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编写、出版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培训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
第十二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参加考试。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
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三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五条 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有关规定者,要依法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考试介绍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从2004年开始,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报名报名条件
2015年安全工程师报名工作已陆续开展,以下信息为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请各地考生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因各地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有所不同,以上信息信息仅供参考。例如,吉林-取得其他专业学历,本科以下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1年。
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安全工程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5元-110元之间。
报名时间
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和星期日。
报名办法
须由本人先在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然后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上交报名费。在考试之前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管理的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信息
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28、29日
考试方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方式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或试卷上作答。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
2011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已经过修订,修订内容请点击《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情况说明》。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根据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组织专家重新修订完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1版),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试的科目中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其中后三科安排的比较合理,但是安全生产技术这一科目比较杂,没有系统化。由于安全工程师是按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电力、通用几个专业注册的,所以建议将安全生产技术这一门分解为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电力、通用安全技术,考生可以从这几个专业中选择一个。而且分解后的安全生产技术可以深化、系统化、专业化,真真正正成为一门技术,而不像之前的只是一个大杂烩且没有深化。
另外,由于人事部和劳动部合并了,劳动部之前推行的国家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即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和人事部、安监局推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异曲同工之处,为了加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含金量和权威度、实用性。
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每个正确答案得0.5分。在全部选择题中,有7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第三科目《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1组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4组选答题分别为 “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考生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的内容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的内容。
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考试内容包含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本科目考试内容覆盖前三科的所有知识,综合性较强,旨在考查考生对前三科所有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四个科目每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科目名称考试时间题型题量满 分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5小时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10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2.5小时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100分
安全生产技术2.5小时必作:单选题多选题:选作100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5小时案例题:5道100分
考试科目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考试大纲
安全生产法
考查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 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所构建的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和安全生产义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消防法》中关于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规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安全知识
考查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发展理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方式和内容,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制.方式和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方式和内容;安全评价的内容、程序及方法,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及辨识;重大危险源知识、辨识标准和方法,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措施;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的分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职业危害申报;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与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方法、步骤;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方法。
安全生产技术
考查机械制造和使用过程中主要设备、场所危险因素的类型和机械本质安全要求,机械通用安全技术
要求和机械伤害主要类型及预防对策,电气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及危害后果等;电气安全,电气安全系统技术要求,机械制造生产过程中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安全防护技术;火灾防治,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主要危险因素,各类火灾发生的特点、发展规律及危害性,不同种类火灾的防治方法和技术关键,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企业防爆工程和建筑结构等相关技术;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评价的各类检测技术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检验.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技术。特种设备检修过程安全措施及检修安全,特种设备常见事故的产生原因及控制措施;安全人机工程的主要内容、人机系统的类型、机械伤害类型,机械设计本质安全要求,机械设备故障诊断技术,人机功能分配,人机系统常见的事故及其原因、人机系统可靠性设计基本原则;职业危害控制与治理措施;交通运输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防治技术,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矿山主要灾害及防治技术,钻井作业主要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石油修井作业过程中主要危险控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施工现场及建筑施工安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特点、主要危害、事故预防,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化学灼伤、防污染扩散措施,作业环境气体检测;各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一、考试目的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方法、主要安全生产技术,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案例分析。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相关方安全管理的案例分析。
3.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案例分析。
4.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应急准备与响应、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的案例分析。
5.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的案例分析。
免考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合格标准
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 06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0 60
安全生产技术 100 6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00 60
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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