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猴年年货置办攻略大全
春节临近,商家优惠促销一浪接一浪,年终购物人气火爆。但是,“血拼”有风险,花钱需谨慎。
一是理性对待年终消费。每逢年末岁初,商家都会搞优惠促销。年终“血拼”时不要冲动购物,更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而大买特买。只有理性消费,才能让您实实在在地享受商家促销的优惠。
二是看清促销优惠门槛。商家的优惠方式主要有“打折”“降价”“立减”“积点”“返利”“返券”等,它们往往被商家附加了条件,暗设了门槛。年终“血拼”时,不仅要关注优惠举措的方式和力度,还要关注相关附加条件,避免落入优惠促销陷阱。
三是提防假冒伪劣“特卖品”。年终特卖会、展销会良莠不齐,更有甚者鱼目混珠,将假冒伪劣商品混迹其中。在特卖会、展销会上购物,要看清商品的厂址厂名、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食品的,还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名牌商品的,必要时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品牌授权书以验明“正身”,确保自己买到货真价实的“特卖品”。
四是留意先提价再折价的“虚假打折”。有的经营者会用“先涨价,再打折”的不法促销手法来忽悠消费者,所以,购买“特价品”前最好多跑几家商店,采用“价比三家”的办法做好“功课”。
五是明确“特卖品”同样享有“三包”。部分经营者为规避“三包”责任,故意把“特卖品”与“处理品”相混淆,告诉消费者“不退不换”。“特卖品”有别于“处理品”,其使用性能一般不具有瑕疵。消费者购买“特卖品”后享有与“正价品”相同的“包退、包换、包修”权利,所谓“不退换”的店堂告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是索要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依据《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无论参加何种形式的特卖会、展销会,都应当索要盖有公章的有效购物发票、保修卡等凭证,并且妥善保存,以便事后据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