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坚持每天输出千字……那么……
我大概会养不活自己吧……
好吧,说正经的。
每天输出千字,不是平均,而是每天,其实是挺累人的。
以前说过,日常在这些东西,我是当写作间隙放松玩儿的。正经写东西交稿,我六月份是43篇12万字。正常写稿速度(就像现在写这个)是每小时2000字。2009年我专栏输出61万字,书稿不算。去年10月曾经单月写掉29万字。今年2月初,有一个星期,白天上课,晚上回家写掉一个七万字小说的初稿。
订阅我公众号的诸位大概知道我基本是每日输出的。
但我还是想说:每天输出千字,是每天,真的累人。
人可以很爱写东西,比如我这样,写完约稿还要在、虎扑、豆瓣其他地方刷字玩儿的(嗯,这些都是免费的。虽然在虎扑和很多人大概以为我是被雇的……)。但人的身体和情绪有高低起落。哪怕是跑步健将,也有每天“妈的老子就是不想跑了怎么地”,何况是写字。
就是说,如果只是出于兴趣,每日千字没必要。
但如果想靠写字谋生,每日千是有益的锻炼。老话怎么说来着?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这里我跟诸位想写字的交个底。写字这东西,除了找对捷径,大多数时候,如果还想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换言之就是做好不畅销准备只图自己舒服了),还想顺便过日子,那么就得培养出随时随地抬手写的本事。这种时候,每日千字这类训练就是有益的。
实际上,我这段时间在陪着长辈(AKA 女朋友全家)在南法奔走。早上马赛中午埃克斯晚上圣十字湖之类,但我一个星期以来还是交了九篇一万九千字的稿。早起坐在露台上,晚上找到酒店大堂有wifi处,随时写。写惯了,你便不会觉得辛苦。这就像跑步、是有益的锻炼。
最后,给点个人实在的建议吧。以下个人总结,大概以前发在别处有人读过了的。
反复阅读+写。再弱的人也能提高的。
福楼拜重视语感,所以会跑外头,大声念给自己听,听是否顺耳。这法子很好。自己读一遍,文章差在哪里就知道了。
司汤达写东西,为了保持用语纯正,每次开笔前,都要先读一页罗马法典。大概许多人都有这习惯。写东西前读了什么书,语感和节奏会自然流露出来,尤其是写得偏快那种人。
写东西的拖延症,很容易在开头处磨掉。开头越嚼越没味道,就翻来覆去的琢磨。海明威说,如果写不出,那就开始写一些最真实的句子。有了开始,一切都好了。我有个朋友传我一个经验:“先假想自己会把这些删掉的,先开了头再说。能写多烂写多烂。”然后就能开始了。
同理,如果不念叨“希望写成什么样”,而是“先写再说”,回过头来,有时,反而,字句会松软自如得多。
记住知识最好的办法,是就这话题写篇文章。当你被迫收集大量信息、反复研读、最后理出框架、自己写完后,这些东西也就记住了。但这两天想了想,觉得还是口述给别人听更有用。因为写作毕竟是书面语,可能你都不过脑;口述则得转化为日常语言,好比笑话,你跟人讲一遍,自己就记住了。
你写约稿/论文/作业前,一定会拖延,一定会到处翻资料,一定会宁可瞎胡扯也不做正经活儿,一定会抱着闲书不放手,还一次次去厨房煎个蛋泡个茶、扫扫地之类。这时你就写无主题文章,通常会是你写得最好的;到后来这类无主题成了个负担了,你的拖延症也就解了——就开始做正经活了。
真正用来读书的时间其实不多,时间都浪费在“从书架上拿下来,看两页,哎呀不想读了,放回去”的时间。一段时间一口气读某本书,很容易入此症状。所以,同时读三到四本书不是个坏主意,好比吃菜也要荤素搭配。读大部头多了,自然想读清寒的书;读轻东西多了,自然想读点厚实的书。这和大晚上口淡想吃韭黄炒蛋和宫保鸡丁,吃完了又格外想喝水一个道理。
老版翻译书,先读后记。是的,后记。因为前言通常扫盲用,后记则是译者的心得。如果是好译者,后记本身就是极好的文章,以此理解书籍,事半功倍。比如管震湖先生译《巴黎圣母院》。也有把心得都堆在前言比如林少华老师这样的,少。常识普及书也可依此例。
后记之外,也可以读年表和用语注释,剑桥历史系列多用此等手法。扫盲和读完年表后读词章,很容易了。毕竟文辞作者都默认”你们有常识的我就不一一停下来解释了。“
对自由职业者而言,早起这事,开头最痛苦:克服疲倦、体温及其他各种生理不适,硬爬起来了,总情不自禁想找个借口续着睡;但过了这阵儿,就有种“哎,好像白捡了半天”的感觉,好像逃课成功似的,清净爽朗。而且到下午想睡个午觉之类,也心安理得:“这不早起了吗?补个觉也应该。”晚起则反之,爽一小会儿,罪恶感一天。
由上一条推:
各人写东西画图做活儿,自有其时间段,无法强求;但如果没有特殊癖好,其实宜早不宜晚。光照会影响人的情绪和效率。比方说,周六放假在家里;下午一点到四点,你会愿意写点东西;到晚上九点之后,你会进入“哎呀天晚了要睡觉了”的阶段,开始拖延。哪怕你实际上要到凌晨三四点入睡。实际上,对熬夜党而言,入夜到凌晨的时段是最没效率的。
各人有自己喜欢的作者,有自己喜欢保持的文体,有时还会很在意“我像不像他呢”,如果不像会惶惶然。其实内容和形式不分家。语言及文体均为形式。同样的词句节奏,没有其中的意象,色彩便大不一样。所以,文体风格没法强求,意思到了就行。
反过来,许多人长期读某本书后,会下意识写出类似节奏的,极常见。这时放松些,用短句口语些,不停写一会儿,自然就出来了。
此法还可以用来应付写不下去时:连续写几句短句,主谓宾,少用从句,慎用形容词。如此写直到句子能开始自己流淌了,就好。
海明威说过的,在最流畅时停笔,第二天继续。我想补充一句:第二天开始前,不要查资料,让自己休息一下。当你发现有想增补的信息文档时,第二天临到开工,你会很痛苦的。
当你忙到心无旁骛时,文章前后相属,一篇完了再接下一篇,停下休息喝水,都觉得字从指间发,如六脉剑气,于是就想继续。反而平时,三天不写字,坐下,站起,椅上,沙发上,蒲团上,到处溜达,找状态状态不来,就开始刷网页,偶尔写三五个字,也是气若游丝。可知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状态差都是闲出来的。
最后,关于每日千字。
我认为,每日千字,效果可能不如每两天两千字。
一次写作,时间且勿太短。如果能够,自然是如上所述,拳不离手,每天都写一点好。但如果能在每天写2000字和每隔一天写4000字中间选择,还是选后者为好。做活儿效果最好的,总是中间那一段:既进了状态,又没有开始疲倦。每天做活儿太短,无论读书写字,都是还没尽兴高潮,就提前结束了,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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