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o Calabresi & A. Douglas Melamed, Property Rules, Liability Rules, and Inalienability: One View of the Cathedral, 85 Harv. L. Rev. 1089 (1972).
这名字翻译成中文就没意思了,不如先来讲讲这篇paper牛逼在哪里吧。我们去年上知识产权课的时候,我们教授Ian Ayres问了一个问题——我们现在这个案子适用的法律是property rule还是liability rule呢?有几个同学举手但是都说的不太对,教授有点生气的说,every intelligent law student should have read Guido's paper on property rules and liability rules。意思就是妈蛋任何一个具有基本常识的法律学生都应该读过这篇paper啊哼!(`_´)ゞ
哈哈哈哈虽然这话有点mean吧,不过在美国法学界基本是一直认可的= = 就是说,如果你想做一个看起来有知识有涵养有品位根正苗红的美国法学院学生,分不清楚property rule和liability rule是会被老师鄙视的喵= =#
calabresi和melamed的这篇paper,毫不夸张地说,是法与经济学的开山鼻祖,影响美国法律届主要是私法领域,整整50年的发展。在任何学术搜索引擎上搜这篇paper,引用次数都在四千次以上……不过如果说是整个法学的"圣经"有点夸张,不过近50年以来在美国法律界我觉得唯一称得上"圣经"的著作就是这篇paper了。从一个law student的角度来说,搞清楚了property rule和liability rule的区别,学任何私法——侵权、财产、合同,都会有一种如虎添翼醍醐灌顶的感觉。反正我law school第一年学了这个东西之后只有一个感受,踏马的不枉此生了啊(☆_☆)
咦吹了半天牛逼如果不具体说说这篇paper讲啥的是不是很没意思?但是如果你不是读法律的看了之后"什么嘛哪里有那么厉害"可不要打我啊……反正对我(以及很多人)来说真的是life-changing...
举个栗子先!现在你和我是邻居,咱俩都挺有钱的,住着大别墅,有个大花园,花园里面都种了果树,我家种了一棵很大的苹果树,你家种了一棵很大的梨树。可是树这个东西它随便长呀,于是忽然有一天你家的梨树就长到我的院子里来了,挡住了我家花园的阳光,我的苹果树长不好了。我去找你理论,你说明明是我家的苹果树长的不好才跟你的梨树打架的,于是我们气呼呼的去找法官想评评理,这时候法官怎么办呢?
这时候还要先引入一个概念:entitlement。中文翻译做权利没错吧?这个具体解释起来太复杂啦,简单理解就是,如果法官判我赢了,我就有entitlement,如果法官判你赢了,你就有entitlement。
property rule和liability rule指的就是entitlement的执行问题。
property rule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法官的判决就是:你有权利种树,没了。但是你的树还是影响到我的树了啊,我怎么办呢?我可以私底下跟你协商,说能不能我给你2000块,你把你的树砍了。你可能会讨价还价,说不行我的树值3000块。所以说property rule的重点是法院仅仅决定最开始谁有entitlement(权利),而不决定权利值多少钱,权利的价值由双方bargain决定。
这样liability rule就很好理解了。法官直接说:你没有权利种梨树,但是我有权利种苹果树,而且你的梨树值两千块钱。这时候我怎么办呢?我早就看你的梨树不顺眼了啊,我直接扛着斧头过去把你的梨树砍掉,然后赔给你两千块钱就好了,反正法官都说了值两千。所以liability rule的重点是,法院不仅仅决定了谁有权利,而且决定了你的权利值多少钱。
这样来看,我们苹果树和梨树打架的官司,法官可能有四种解决方法。
(为了传道授业特地做了个表格也是蛮拼了……guido应该给我颁奖章啊喵!>.<) (为了传道授业特地做了个表格也是蛮拼了……guido应该给我颁奖章啊喵!>.<)
看到这里想没想明白property rule和liability rule的核心区别是什么?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读经济的人大概很熟悉科斯定理了,科斯定理用到这的时候就是,如果交易成本为零的话,苹果树还是梨树有权利是无所谓的,因为双方可以通过bargain协商而得出一个最有效率的解决方法,政府不用进一步规定我们权利的价值。
换个方式说,什么是效率?放在这个语境里,如果想要达到efficiency,而两个树一定要被砍掉一个,那是不是创造价值比较小的那个树应该被砍掉呢?所以说我的苹果树每年给我带来三千块的利润而你的梨树只有两千,那很明显我应该给你两千然后你的梨树直接被砍掉。
如果没有交易成本的话,不管是上图的rule 1还是rule 3都无所谓。因为假如现在是rule 3,你的梨树有权利而我的苹果树更值钱,我会找你谈判,因为我的苹果树值三千,我会愿意出任何三千以下的价格来买掉你的梨树,而你的梨树只值两千,所以你愿意接受任何两千以上的价格,这样我们可以在在两千到三千之间欢快的达成一个交易,我的苹果树(创造价值比较多的那货)可以被保存下来继续创造价值,社会效率最大化,是不是很和谐?
但是你看,刚刚那个rule 3明明就是错的啊!我的苹果树更值钱,法官怎么能让你的梨树有权利呢?但是我们最后还是欢乐的交易成功了呀。那是因为没有交易成本的话,怎么判无所谓,因为双方(市场)会bargain出最有效率的结果。
可是骚年,现实是残酷的,没有交易成本的美好世界只存在于新闻联播里吧。现在我们把栗子稍微换一下。假如现在我还是在种苹果树,但是这个苹果树长的特别大,把我前后左右十户邻居的花园都挡住了,他们的各种花花草草都不能长了。想象一下这十家人的园子,加在一起肯定比我的苹果树要值钱吧,那最有效率的判决应该是rule 3,邻居们有权利,我的苹果树应该被砍掉。
但是假如说现在判了rule 3,最有效率的结果应该是像刚才我跟你协商一样,只不过这时候我的苹果树还是值三千,但大家的花园加在一起应该值一万。所以如果我想继续种树的话,就要跟邻居们交易对不对,因为我只愿意出三千,但是他们的花园值一万,所以无论如何我们达不成交易,苹果树被砍掉了。但是现在问题来了——我砍了树,邻居们要给我多少钱呢?由于我要跟一堆人交易,他们吵啊吵啊根本决定不了我的树有多少钱,最后可能一拍脑袋给了我四千块,市场最优又没有达成,因为我的树只值三千啊!
假如这时候法院判错了——判了rule 1,我们还能像刚才只有你和我的情况下bargain出一个最有效率的结果吗?不能啦。现在我有权利种苹果树,你们想要看我的树就一起来跟我bargain好了,你们十个人凑一凑钱把我的苹果树买下来不就好了吗?但是这里就涉及到非常典型的一个交易成本:free-rider problem。让这十个人出三千靠谱吗?在卡拉布雷西的理论里,每个人都会想着有其他人出钱就行了,只要苹果树被砍了就行了啊,我干嘛要出钱,或者大家争来争去觉得离我家最近的人应该多出钱,最后根本商量不出来结果,没人来找我买树,我的苹果树继续茂盛的开着……但是社会的效率降低了!因为我的苹果树明明没有邻居们的花花草草值钱。
结论:在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which is 现实),property rule会导致双方无法交易bargain出最有效率的结果,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效率。
这时候就该liability rule粉墨登场啦!在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怎么办呢?法官应该直接用rule 4,就是说邻居们可以直接来把我的苹果树砍了然后给我三千不就得啦。社会效率最大化, 烦人又不值钱得苹果树走开了,皆大欢喜。当然法官可能没有那么明察秋毫,不知道苹果树值多少钱,只能用猜的,但是guido的理论就是法官判案应该尽量mimic the market,就是往这个苹果树的市场价值上去靠拢,从而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实现社会效率blabla……
写了一堆自己都烦了喵(=゚ω゚)ノ 不过逻辑应该还是挺清晰嗒,这篇paper最核心的理论有两个:
1、property rule代表injunction和少量政府干预、市场作用最大化,liability rule代表damages和更多的政府干预。
2、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谁有权利无所谓,因为市场会自动交易出最有效率的结果。但是在有交易成本(比如上面的free-rider problem)的时候,property rule会导致市场无法交易出最优的结果,所以法官应该用liability rule,直接决定权利的市场价值,达成社会效率,免去了双方交易的麻烦。
好啦现在来出个简单的题(^o^)/
小红有一艘小船在港口,上面装满了货物,小红雇了小绿白天在船上看着船,但是小绿晚上就回家了。今天夜里据说有暴风雨,但是如果小绿晚上也可以留在船上,就可以在暴风雨来的时候把船固定住而免除小红的损失。假设有暴风雨的机率是50%,暴风雨会造成的损失是一千块,小绿觉得自己一个晚上在家好好睡觉的时间值三百块。如果小红和小绿谈不拢,法官要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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