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狮三商法课程
一商法:是以柜台的形式出现。货物死气沉沉地摆放在柜台里面,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来一名顾客产生一份效益,来10名顾客产生10份效益。说白了没有顾客的到来就没有效益的产生。商业学家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化比喻,5个10相加(10+10+10+10+10)=等于50。这是大家常见的乡村小卖部及商场与柜台的卖货方式,也是典型的守株待兔的卖货形式。由于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滚进,于是很快出现了二商法。
二商法:与一商法不同的是。它是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给它卖货的是一名叫做员工的,他们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公司的倒闭就直接面临这名员工的下岗及待业,公司也会根据这名员工的能力大小不同给他效益工资在5%到30%之间。也就是说这名员工有能力最多可以拿到30%的效益工资,如果这名员工没有能力,连这5%也赚取不到。商业学家也给他一个很形像的数字化比喻,10乘1加10乘2一直加到10乘5等于150。(公司/员工(雇佣)101+102+103+104+105=150)由于至今不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于是在二商法的基础上很快出现了三商法。
三商法:三商法与二商法共同之处在于它也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给它卖货的不是一名叫做员工的,而是一名叫做业务员的,他们之间是合作的关系。所谓“合作”也就是说,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公司是生产货物的部门,业务员是卖货的团队,公司的倒闭与这名业务员毫无关系。公司也会根据这名业务员的级别大小不同给他效益工资在15%--6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他一个很形像的数字化比喻,10的一次幂加10的二次幂一直加到10的五次幂等于111110(101+102+103+104+105=111110)何为10的一次幂,就是说你一个人没有能力卖货,你可以找10个有能力的人帮你卖货,得到的效益工资也是非常可观的。大家从这三组数据中不难看出,三商法比二商法一商法要先进许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