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决策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为主线,以“四个进一步”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一六”工程,进一步理顺城管体制,完善城管体系; 进一步改革城管机构,健全城管机制;进一步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背街小巷;进一步严格城管执法,严肃队伍管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促使市民素质进一步提升,街巷变新,城市变靓。年内,市城管局被评为长沙市唯一的全省文明机关。
一、积极推行“重心下移”,城管体制进一步理顺
为努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设施完备,符合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加强城市的经常性管理,提高城管综合执法水平,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抓城管工作的积极性。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理顺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体制,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配合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年内,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出台。于2005年1月正式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决策。年初,市里成立了以市委秦卓夫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谢建辉部长、市人大龚罗生副主任、市政府湘平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李克俭等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管局局长吴念公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国土、规划、五区政府、卫生、环保、工商等数十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城管工作领导机构,各区亦相应成立了班子,为城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功能。
为改变过去城管系统市区两级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相分离的局面,2月份,由市城管局牵头,从市委办、编办、市人事局、财政局、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全市理顺城管体制工作机构,在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体制理顺工作。市委副书记秦卓夫、市政府副市长湘平多次带队到区街和城管系统展开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为理顺城管体制提供了决策依据。市委、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讨论,科学决策,《决定》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市直各部门及区街、基层干部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几易其稿,使《决定》的出台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是坚持“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两级政府两级投入”原则,充分调动市区两个积极性,坚持“抓大放小”。为充分发挥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日常性维护和管理工作,真正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管工作体系,参照北京、青岛、杭州等先进城市的作法,市级重点抓好城市主干道、市区二环线、五一大道、湘江大道、芙蓉路、韶山路6条主要干道和新世纪体育中心、五一广场、芙蓉广场、滨江风光带4个重要公共场所,将次要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管理职能下放到各区。
三是以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建立市区两级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的部分事权、财权下放到区、街道和社区,逐步建立起市、区两级公共财政的投入机制。按照理顺体制总体思路,市级管理任务的维护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区级管理任务的维护经费由区财政安排;原有专项工程遗留欠款由市财政逐年安排解决,市级财政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力度不减,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扩容、提质,垃圾站、公厕的新建改建,道路大、中修,城区绿化提质改造以及解决专项遗留欠款考核奖励等。区级财政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各区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四是以环卫、市政、园林三局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城管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以费养事、走向市场”的原则,深化城管各级机构改革。根据理顺体制总体思路,对属于政府行使的行政审批、监管权,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集中由各级政府的城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的作业维护逐步实现企业化,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化运作机制,全市所有维护单位都将参与城市维护任务的招投标。
五是以五个原则为基点,重新界定职能职责。为确保城市管理机制持续、协调、有效运转,使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经常化、规范化,在理顺城管体制中,始终坚持“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责权明晰”“市场运作”“长效管理”的原则,对市、区级、社区(含城区村)城管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
1、市级的主要职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编制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计划,并将任务落实到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城区人民政府进行实施;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拟定有关城市管理的规章,并提出政策性措施;对涉及跨区、跨部门的重大事项和事关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协调;对各区、县(市)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查究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负责对涉及城市重大管理举措事项的资金调配,设立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专项奖励基金,对各区、县(市)及市直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实行奖惩;必要时对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区域组织综合整治和实施管理。
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级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通过市城市管理局具体实施。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宏观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奖惩,负责制定下达各区、县(市)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书,并负责对各区、县(市)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负责对全市的环卫保洁、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等工作进行计划、监督、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参与城区建设项目规划审定、方案论证,负责对环卫、市政、绿化、亮化设施设置验收把关;负责对与城市管理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城市维护作业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区城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考察任命有建议权,并根据目标考核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各区、县(市)的奖惩意见。
2、区级的主要职责:根据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各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含洪山管理局、湘湖管理局、城区乡、镇,下同),落实责任,监督实施;组织街道搞好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协调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使城市管理责任全面覆盖;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为街道开展日常管理创造条件,将城郊结合部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等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级下达的环卫、市政和绿化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大、中修工作;负责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指挥调度和执法的监督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区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市城市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区级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能通过区城市管理局具体实施。
3、街道的主要职责:根据区级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所辖行政区域管理实际逐项实施;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是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接受区城市管理局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对本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的监督工作。
4、社区(含城区村,下同)的主要职责:动员居(村)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村)民的文明素质,做好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共创文明社区(村)。
二、以背街小巷、站厕建设为重点,“一六”工程深得民心
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背街小巷综合整治作为解决城市管理工作的瓶颈,作为城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内,由市城管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一六”工程(即改造100条背街小巷、建设60座站厕)。其中芙蓉区20条,天心区24条,岳麓区17条,开福区22条,雨花区17条。提前1个月完成了全年的任务。在一六工程中,充分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受到了老百姓的好评。
年初市政府组织各区有关负责人外出学习考察。成立了由各区分管区长、市规划局参与的背街小巷改造与站厕建设指挥部。年内,市委副书记秦卓夫、市政府副市长徐湘平又率党政代表团专门赴南昌学习考察。通过学习外地的经验,拓宽思路。在街巷提质改造中既注重吸收外地的经验,又注重发挥群众的智慧,改造了一批有特色的街巷。如天心区古潭街,既有现代工艺设计,又有古朴文化品格,打造成了一条具有明清特色、富有古朴美感,体现湖湘文化底蕴的历史文化特色街。为加大对改造街巷两厢综合整治力度,组织街道和相关部门拆除了大量的违章建筑、户外广告、招牌、雨阳棚;取缔流动摊担,规范店外经营、制作文化墙,进行“洗脸打粉”。在街巷提质改造后,城管部门将管理工作及时跟进,真正做到改造一条,整治一片,靓丽一片,提升一片。
在街巷提质改造中,为解决经费的不足,坚持以区为主体,经费由市、区政府分担的原则,各区街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积极导入市场运作机制,在资金运作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并取得了突破。如开福区便河边改造探索出了一条百姓参与、“共驻共建”的新途径,改造工程总投资226万元,其中,政府财政投资90万元,沿线单位和居民自筹136万元,将昔日有“长沙龙须沟”之称的便河边改造成一条颇具特色的湖湘民俗文化商业街。
三、以文明创建为动力,扩大城管综合整治宣传层面
为贯彻城市管理“以人为本,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方针,城管工作始终把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多次配合宣传部门召开城管综合整治情况新闻通报会,全面通报城管综合整治的进展情况,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借助媒体宣传造势,通过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题、言论、花絮、照片、图表等各种各样的形式,围绕“一・六”工程进展情况及城市环境整治进行一系列的动态报道。引导市民自觉配合和支持城管工作。市城管局在电台、电视台、《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媒体上先后开辟了市民热线、城管工作领导接待日等专栏专版,由局领导为市民群众释疑解难,通过咨询和讲解,拉近了城管工作与市民群众的距离,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城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以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年内,在报纸上共发表各类新闻稿件4000余件,电视新闻报道1000余次。
四、创新“四好班子”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不断增强
在获得2003年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的基础上,市城管局广泛开展了“创四好班子”活动,将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其一,为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部门,在局系统内开展了“以公道正派为主,树组工干部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年底,获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奖杯。其二,向局系统及市直有关单位发函征求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意见,积极推进了创建工作。其三,建立良好的用人环境和用人机制。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指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报名、初选、复选等程序,采取资格审查、竞职演讲、笔试、面试等方式,在执法支队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干部担任各大队中层干部,为基层领导班子注入了活力。根据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初衷,队员三年轮区交换的要求,有164名执法队员进行了跨区交流。年内,调整交流干部190人,其中大队长2人,副大队长5人,中层干部29人。其四,加强干部培训。按照“重点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的原则,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干部开展内容和形式各有侧重的培训。今年共培训执法大队中层干部10万人,城管系统后备干部53人,宣传、法制等专业干部36人,完成了700余名执法队员的实用英语培训和测试工作。其五,用制度建设约束行政行为。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先后制定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定》、“五条禁令”等制度,在《长沙晚报》上刊登“开门纳谏”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城市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30多人。
五、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是维护市容市貌的主要工作,为将队伍管理好、建设好、使用好,把综合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一是加强了各执法大队班子政治和业务学习,通过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各综合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二是以规范文明执法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城管综合执法管理制度。年内出台了《城管综合执法队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城管综合执法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城管综合执法队员离岗培训规定(试行)》、《城管综合执法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使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和行政执法责任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了对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针对执法队伍存在的思想上的自满、前途中的悲观情绪、执法中的惰性等不良倾向,7月份,在全支队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进行“讲党性、树形象、严执法”三评议活动。四是队伍作风明显好转。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亲民工程”“爱岗敬业、勤政廉政”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情系市民、诚信执法三・三工程”。在总结推广共建文明社区、城管户籍、一区一员制等少年城管学校,红领巾城管队等文明共建的经验的同时,在市民中开展了“社区城管之星”评选活动,由城管队员向社区居民群众进行公开述职,接受市民打分,推动了全社会的文明创建工作,在社会上树立起城管人文明管理、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4月20日开福区大队率先在全国推出执法罚款公示制,使受罚者心服口服。年底,4个执法中队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五是抓紧综合执法日常工作。年内,全市城管综合执法队伍与公安城管队伍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了综合执法工作:全年对城市“牛皮癣”违法行为立案1800余起,清除“牛皮癣”20000余条,教育、处罚、拘留59人;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100余次,教育、处罚店外经营1000余家,整治流动摊担3000余个;开展大规模夜市整治行动93次,收缴桌凳3540余张,非机动车1664余辆;教育、制止店外经营违章户10000余家,收缴物品1200余车;整治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抄牌6442台,处罚4507台,处罚率69%;开展渣土污染整治,教育整改4045人次,处罚1672台,扣留1947台;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共办理案件400余起;拆除违法违章建筑106处,面积40余万平方米;整治临时洗车场(点)共取缔213家。同时配合拆除各洗车场业主违章搭建的棚屋、水池等设施。六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全年以贯彻实施国家行政许可法为主线,认真组织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学习,对城管系统的行政许可主体、项目认真进行了清理。组织行政许可审批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20场次,参加人数约2240人次,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以行政许可法为主的法规考试,全部通过,平均成绩达到优良。同时,对约8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证的年检注册工作,并由政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共计44861案,其中简单程序84980件,进入一般程序7835件,罚款案件数为16084例,罚没总额为3345712元。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城管系统各执法单位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六、认真履行公开承诺,执政水平不断提高
自2002年市城管局社会公开7条承诺,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向社会公开6条承诺以来,坚持对外公开承诺,始终做到全天受理投诉,及时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管理行政审批遵循简便高效的原则,年内,取消9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了6项行政审批,做到了窗口受理登记、处室承办查勘、领导把关、限时办结,对不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项目实行“窗口初审,处室中心批办,窗口发证”的全程式办理模式,审批环节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简化了办事审批程序。年底,市城管局被评为市政务公开文明窗口单位。
环卫方面:一是落实了日检查制度,扩大了主次干道的清扫范围,全市主次干道的清扫面积由2003年的920万平方米增加到1110万平方米,完成了主次干道每天冲洗、洒水各一次的任务,使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卫生达到一定的水平;二是全市日均1800多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运送至桥驿固体废弃物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顺利完成了省政府交办的“八件实事”之一。三是被市委、市政府列为2004年重点工程之一的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场的建设和运作已正式启动,授予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权,为我市公益事业经营走市场化道路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四是抓好渣土治理工作。年内,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交警大队、五区政府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渣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了无证施工、野蛮施工、不净车出场造成渣土污染,车辆破损、施工场地不围档作业,渣土扬尘污染、车辆乱倒乱跑闯禁区等违规行为。通过采取各种整治措施,渣土污染、扬尘污染得到遏制,特别是二环线以内城区主干道基本消除了渣土污染,为广大市民创造了较好的城市市容环境。为了切实增强渣土管理力度,搞好施工现场监管,经报市政府批准,市渣土管理处于今年7月份招聘了20名渣土协管员,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市区渣土管理人员对各渣土运输工地实行现场监管。对工地施工过程实行全程监控,有效地把住了工地和车辆的办证关、车辆洗车净车出场关、道路清洗保洁关,协管员的作用发挥明显。
市政方面:在抓紧实施街巷提质改造的同时,不断加大了市政道路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监察力度。做到了所管道路沟通路平。年内,全年共修筑沥青路面45.64万平方米,修筑水泥砼路面4.4万平方米,改造或新增排水管网9123米,安砌侧平石43979套米,新铺人行道板4500平方米,现浇人行道29706平方米,改造各类井2332座。在做好市政日常维护基础上还对雨花路等20条道路进行了中修。
绿化美化方面:一是围绕创建全国生态园林城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强化维护管理,配合街巷提质改造同时进行拆违还绿、规划建绿、道路建设和添景增绿,着力提高绿化水平。市内新增、改造绿地面积264万平方米,新增维护面积120万平方米,加强了对城市道路绿化和小区绿化的补栽、修剪、浇水、打药、除虫等日常养护工作的力度。二是年度配套绿化项目如期完成。为更好地配合市政道路的建设和改造,参与了省府路、火星路等绿化建设。督促全市432个亮化单位、17座桥梁、10个公园、广场在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按时开启亮化灯光,为节假日增添夜景。
为使政府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沟通。市城管局坚持把抓好人大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履行公开承诺的内容。2004年,市城管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4件,内容涉及市政道路、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管综合执法、常态长效机制建立等等方面的问题。市城管局对所有提案、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满意,被市政府评为2004年度全市“两案”办理优秀单位。
年内,市政协组织对城管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履行公开承诺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市城管局履行承诺的总体评价认为好的占16.69%,较好的占40.66%,一般的占36.69%,三项合计为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