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贺拉斯)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西·罗斯福)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比克斯塔夫)
●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贝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小普林尼)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法律的专横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伯克)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人们最看重的是特权,哪怕是主持葬礼特权(詹·拉·洛威尔)
关于法律的名人名言_关于法律的名言
●法律就像蜘蛛网,只捕捉入网中的小者,而遇到富者和强者就只好听任其把网子扯得粉碎(阿纳卡西斯)
●网儿撒出去,并不是为了捕捉危害我们的鹰和鸢,而是为了抓那些丝毫不妨碍我们的无辜小鸟(忒壬斯)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哥尔斯密)
●裁决总宣布乌鸦无罪,却判鸽子有罪(玉外纳)
●当权者的观点就是最有力的法律(爱·科克)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美国)
●君主乃至高无上的法(德皇威廉二世)
●大贼脱身法,小贼被吊死(英国)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塞·斯迈尔斯)
●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法国)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
●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