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根据自治区、地区残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在国际残疾人日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市政府残工委组织实施,市残联负责整个日常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准备情况,各有关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12月2日开展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活动。市党政领导重点走访慰问6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自备慰问物资由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其中:恰夏乡、也门勒乡、阿布都拉乡、阿西尔乡、喀拉哈巴克乡、二工镇各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3户;恰合吉、博孜达克农场、窝依加劳牧场、地区种牛场、杜别克办事处、和平办事处、新城办事处各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2户。
(二)由市卫生局安排人民医院和疾病控制中心各出一个医疗咨询点。并出动宣传车一辆,具体材料(录音带、宣传布标)由市残联负责提供。
(三)市广电局安排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一周,宣传材料由市残联负责提供,并派记者全程报道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
(四)市残联组织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布标十幅。
(五)市司法局负责安排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设置法律咨询点一个,并安排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所,在12月3日前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向广大各族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起草文书和法律援助服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一些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六)市教育局安排各中、小学校开展“红领巾助残”、“手拉手情系残疾人小伙伴”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残疾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通过助残活动,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培养少年儿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品德。
(七)市团委在12月3日当天,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
(八)召开残疾人座谈会。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各种形式的残疾人座淡会,聆听残疾人心声,向残疾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与残疾人谈心,引导他们自强、自立,奉献社会。
三、设点和时间
主活动场所:新华路(地委、行署、军分区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