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而我公司加工车间员工xx正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之一。
12月14日晚,xx和几个同事去澡堂洗澡,洗完澡出来回宿舍的路上,xx看见地上放着一个东西,他捡起一看是钱包,打开钱包内有人民币近千元和一张身份证。几个同事就说,今天可以好好吃一顿了,可xx说:“不行,这不是我自己的东西,而且丢了钱包的人也一定很着急呢!”同事们都以为他要独享这笔意外之财。可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钱包和身份证交到了公司办公室,请求公司帮助寻找失主。
15日上午公司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联系,xx亲自将钱包和证件交到民警手里,他说,“东西丢了,失主很着急的,我们捡了要及时上交,送还人家。”面对金钱,xx表现得很坦然。虽然,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比较重,但当民警提出要他留下联系方式时,他说不用了,他交还物品并不需要别人的感谢,这是自己的为人准则。
“拾金不昧”其实是反映一个人、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xx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职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也是我们整个公司的荣誉。公司主要领导在获知了此事后,作出批示,号召公司全体职工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为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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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