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1119年―1142年),字应祥,号会卿,相州汤阴(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岳飞长子(一说养子),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少年杰出英雄。他慷慨忠勇,颇有父风,在反抗金兵侵略战斗中屡立奇功,百战百胜。却于绍兴十一年除夕和父亲岳飞及部将张宪一起惨遭杀害,死时年仅23岁。
岳云生于钦宗年间,是民族英雄岳飞的嫡长子。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七月,朝廷以岳飞为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同年,岳云在通泰镇抚司前军统领张宪麾下从军,时年十二。
绍兴三年(1133年)九月,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平定吉州、虔州之后,携长子岳云到临安行在朝见宋高宗。宋高宗赐岳云弓箭、战袍、银缠枪。由于父亲的关系,宋高宗特旨任命尚无军功的岳云为保义郎、阁门祗侯,岳飞上书推辞岳云官职,宋高宗不允。
绍兴四年(1134年)三月,16岁的岳云随父出征,去收复被金人占领的随州、邓州等地。在这次战斗中,岳云手持铁锥枪,冲锋在前,勇不可挡,第一个登上久攻不克的随州城,后又随军北征,收复了邓州。从此军中皆称他为“赢官人”(官人为宋代对男子的尊称,“赢”此指常胜不败的意思)。
此后岳云成为背嵬军最重要将领之一,在历次对金对伪齐作战,以及剿灭杨幺安定后方等战斗中屡立大功,却多被父亲隐瞒不报,岳云毫无怨言。(后来同为朝廷命官的张俊知道了岳云的功绩,坚持给岳云报了功)朝廷也多次欲赐岳云官位,但岳飞上书曰其子尚存乳臭,恐不得军功,十分坚决地推辞了朝廷给岳云的封赏。
绍兴七年(1137年)二月,朝廷以武德郎、阁门宣赞舍人、湖北京西宣抚使司书写机宜文字岳云为武德大夫、遥郡刺史,其父起复检校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兼营田使岳飞上书推辞不受。
绍兴九年(1139年),授岳云为武显大夫、遥郡刺史。绍兴十年(1140年),以颖昌之功,授左武大夫(正六品,武阶52阶第13阶,横行正使13阶第12阶)、忠州防御使(从五品,遥郡武阶5阶第3阶)。
后秦桧以谋反罪名予以逮捕审讯,由于找不到证据而无审讯结果,最终秦桧找到“莫须有”的罪名。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一代名将岳飞在杭州大理寺狱中被杀害,其长子岳云及其部下张宪斩于临安闹市。
岳飞被害前,在狱中写下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飞被害后,狱卒隗顺冒了生命危险,将岳飞遗体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隗顺死前,又将此事告诉其儿,并说:岳帅精忠报国,今后必有给他昭雪冤案的一天!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宋高宗下令释放岳飞、张宪子孙,可以从流放地自由迁徙。岳飞沉冤21年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准备北伐,便下诏平反岳飞,谥武穆,改葬在西湖栖霞岭,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并立庙祀于湖北武昌,额名忠烈,修宋史列志传记。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七月,追复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十二月,追赠宁远军承宣使(正四品,正任武阶6阶第2阶);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八月,追赠武康军节度使(从二品,正任武阶6阶第1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