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贪敛财富。年羹尧贪赃受贿、侵蚀钱粮,累计达数百万两之多。而在雍正朝初年,整顿吏治、惩治贪赃枉法是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在这种节骨眼上,雍正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雍正对年羹尧的惩处是分步逐渐进行的。第一步是在雍正二年十一月年羹尧陛见离京前后,此时雍正已作出决定,要打击年羹尧。年羹尧离京后接到的那份朱谕就是对他的暗示。
第二步是给有关官员打招呼。一是雍正的亲信,要求他们要与年羹尧划清界限,揭发年羹尧的劣迹,以争取保全自身;二是年羹尧不喜欢的人,使他们知道皇帝要整治年羹尧了,让他们站稳立场;三是与年羹尧关系一般的人,让他们提高警惕,疏远和摆脱年羹尧,不要站错了队。这就为公开处治年羹尧做好了准备。
第三步把矛头直接指向年羹尧,将其调离西安老巢。
到了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雍正对年羹尧的不满开始公开化。年羹尧指使陕西巡抚胡期恒参奏陕西驿道金南瑛一事,雍正说这是年羹尧任用私人、乱结朋党的做法,不予准奏。
年羹尧曾经参劾四川巡抚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