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要经过变更税务登记的申请、变更税务登记的受理、审核与发证三个环节而完成。
变更税务登记流程――方法/步骤变更税务登记流程 1、
(一)变更税务登记的申请
1、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流程 2、
(二)变更税务登记的受理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补正。
变更税务登记流程 3、
(三)审核与发证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需要您注意的是,税务登记的变更有可能会涉及到您应申报缴纳地方税、费种类的变化,请您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及时了解您应当申报缴纳的地方税、费和基金种类,依法办理申报缴纳税、费和基金。